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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狗咬人”科学处置法

发布时间: 2012-04-05 09:25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动物保护者斥警察麻醉伤人黑狗:你们真没同情心。重庆步行街上一只找不到主人的黑狗接连咬2名路人,警方将其麻醉带走。然而就在这时,一名身穿黑色西装的年轻人从人群中冲了出来:“你们凭什么这么伤害一条无辜的生命?”这名年轻人自称是小动物保护协会的会员,看见民警对狗实施麻醉,忍不住冲出来大喊道,“狗已经流血了,难道你们这些人没有一点同情心吗?”(4月3日华龙网)
  恶狗咬人,究竟该如何处置?人的安全和利益重要,还是狗的“权益”重要?对咬人恶狗实施麻醉,是否是缺乏“同情心”的表现?这些年来,跟动物保护、动物福利有关的争议时有发生,“高速截狗”等极端事例更是将争论推向高潮。具体到此次“恶狗咬人”事件上来,窃以为警方的处置方式确实略显草率,缺乏通盘考虑也缺乏章法,引发争议在所难免。
  假如让俺处理此事,俺首先要做的,不是察看被咬者的伤势,更不是对咬人恶狗悍然进行麻醉,而是先搞清楚被咬者的身份和狗主人的身份。所谓的“身份”,在中国分两种,一种俗称“有身份”,主要包括官人、富人以及官二代、富二代等;一种俗称“没身份”,主要包括普通人、穷人以及贫二代、屌丝等。
  身份确定了,一切都好办了。事情无非有如下排列组合方式:双方都“有身份”;双方都“没身份”;一方“有身份”,一方“无身份”。如果被咬者“有身份”、狗主人“没身份”,可当机立断,对恶狗予以麻醉甚至当场击毙,并责成狗主人赔偿损失。如果狗主人“有身份”、被咬者“没身份”,一方面要借动物保护者的出现千方百计维护“狗权”不受伤害,一方面要寻找证据证明被咬者纯属咎由自取,被咬活该,再咬狠点才好。如果狗主人气愤难平,像以往一些涉狗事件一样,非要被咬者下跪道歉,相关工作人员可暂时“选择性失明”,假装什么也没看到。至于双方都“有身份”或双方都“没身份”的情况,那也不难处理——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平等,双方终归有个“高低”之分吧,跟强者站在一起总没有亏吃。
  警察连被咬者和狗主人的身份都没有调查清楚,就急着处理,很显然犯了政治幼稚病。近年来因动物引发的争议很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把俺也弄糊涂了,分不清到底谁的理论才符合科学动物观。不过,俺虽然对动物那点事知之不多,但在对社会学、人类学和国情学的研究上颇有心得。但愿俺刚才的心得体会能给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点启发。如果嫌俺说得不够直观,可参阅俄国作家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变色龙》。俺一直认为,俄国国情跟中国国情有不少相通之处,俄国老大哥的先进经验有一些完全可以拿来指导中国的事情。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志峰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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