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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标卖空气的“三宗罪”

发布时间: 2012-08-14 10:12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陈光标将在北上广卖空气,每罐售四五元。在南京一场环保宣传活动中,中国首善陈光标不但和《甄嬛传》中槿汐的扮演者孙茜举起锤子砸电动车,而且透露,他将于9月17日在北上广设立流动专卖店售卖新鲜空气,每瓶售价4元至5元。陈光标称,新鲜空气将装在易拉罐中,深吸三口就可以感受到心情舒畅、头脑清醒。(8月11日中国新闻网)
  标哥一出手,必定抓眼球。一会儿砸大奔,一会儿砸电动;一会儿与猪羊为伍,一会儿偕美女出没……可以说,陈光标这个“中国首善”的名号确非浪得虚名,完全是赤膊上阵真刀真枪挣来的。然而,智者千虑、必有一失,陈光标此次的“环保秀”却并不高明——且不说砸电动车有浪费之嫌,单是“卖空气”一项,便至少犯了三方面的错误。
  其一,涉嫌“倒卖国家资源”。针对一些企业随意探测开发风能、太阳能资源问题,黑龙江省发布了《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气候资源为国家所有,今后将对气候资源探测实行探测许可制度,有关单位从事气候资源探测,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取得《气候资源开发探测许可证》。风能、太阳能已经“国有化”,空气和阳光当然也是不折不扣的“国家资源”。陈光标开卖空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了吗?获得相关许可证了吗?更关键的是,他缴纳相关税费了吗?在这里我郑重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举报。如果举报成立,一定要对其进行重罚,并按照罚金比例给予举报者分成。
  其二,涉嫌“干涉政府部门公务”。不久前,针对外国驻华使领馆开展对我国PM2.5监测并且发布数据的行为,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这种做法在技术上既不符合国际通行的要求,也不符合中国的要求。外交人员有义务尊重接受国法律法规,不能干涉接受国内政。希望个别驻华领事馆尊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发布不具有代表性的空气质量信息。陈光标开卖新鲜空气,岂非影射现如今城市里空气污染严重?他是否对现在的空气质量甚至政府部门的工作产生了不满,才采用这种类似于行为艺术的另类方式,变相发布“不具有代表性的空气质量信息”?陈光标是中国人,当然不能给他扣上“干涉中国内政”的大帽子;但他这种行为,至少应定性为“干涉政府部门公务”吧?一小撮别有用心者的这种恶劣行径必须立即严厉制止,以免误导了广大不明真相的群众。
  其三,涉嫌“破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于罐装新鲜空气的市场前景,陈光标很是看好,他说:“我们现在每天吸着汽车的尾气,而现在我们将无污染城市的新鲜空气拿来卖,有利于大家身体健康延年益寿。”就这一句话,便将其“狼子野心”暴露无遗——大家都去买他的新鲜空气,全都身体健康不生病,医生吃什么?医院吃什么?整个医疗行业吃什么?!众所周知,随着住房、教育和医疗成为中国人头上的新“三座大山”,这三个行业理所当然地成为我国的三大重要经济支柱,不仅创造了可观的GDP,还让无数从业者跻身“先富起来”的行列。如果老百姓都不生病,医疗行业把病人当唐僧肉恣意痛宰的好日子戛然而止,紧接着药厂便会倒闭、医院便会关门、医生和医药代表便会失业……长此以往,不仅会严重影响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甚至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局哩。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志峰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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