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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岂能只剩个“烧”字

  近日,位于丰台区长辛店崔村一里5号楼3单元一房间起火,待火势被赶到的消防员控制时,该住户家中已成废墟。记者昨日从长辛店消防中队了解到,此起火灾发生原因为该住户家中一老太太烧香祭祖,不慎将桌子引燃。(3月23日新京报)
  又是一起因祭祀不慎而引发的火灾事故!而每年的这个时节,又有多少类似的悲剧在不断上演?每临清明节,各地都要动用大量人力物力预防火灾,有调查资料显示,清明节期间,历来都是我国消防事故的高发时段,在这所有的消防事故中,竟有高达80%属于扫墓行为不当所至,这个数据是触目惊心的。
  慎终追远,不忘先人,是我们世代传承的优良传统。然我们看到,清明祭扫的习俗虽经过了千百年的传承,到现在,在很多地方依然还是一个“烧”字了得!一些人日子好过了,腰包鼓涨了,一到清明,就变着法子烧,攀比着烧:你放一万响鞭炮,他放五万响爆竹;你烧“一百万”纸钱,他烧“两百万”冥币。以这种方式争相对先人表“孝心”,除了折磨活人,与亡人又有何益?
  还有人在祭祀时别出心裁,烧“别墅”,烧“轿车”,烧“小姐”、“伟哥”……这到底是出于被祭人的需要,还是反映祭扫人自己的现实心理?这样做,耗费大量钱财不说,更是在制造环境、精神双重污染。
  实际上,古人给我们留下的清明节,其全部意义不仅仅是扫墓,还包含有踏青、春游的内容。选择一个恰当的日子,一家人相邀去墓地、陵园祭祀先人,而后再去旅游观光,这个场面不仅安详和谐,同时也避开了外出的拥挤和嘈杂,比单纯为扫墓而扫墓更有一番风味。寄托哀思不拘泥于形式,让生活充满鲜活的色彩,毕竟也是先人对后人的希望所在,何必要烧来烧去闹得乌烟瘴气?
  清明到了,处处桃红柳绿,且别忙着去烧纸,还是给逝者献束花吧——这是人民文学家老舍先生半个世纪前写下的诗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们的扫墓观念也要与时俱进,要与节约资源、净化环境、有利人的身心健康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在社会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应该提倡鲜花、水果祭祀,网上点歌、写纪念文章寄托哀思等文明祭扫活动,不能让清明节只剩下一个“烧”字。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梅广

编辑: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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