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经费不足,乱罚款和乱收费往往成为养活城管队伍的一种方式。8月14日,在湖北全省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情况交流会上,湖北省建设厅表示,将争取将城管执法人员工资保障、装备保障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畴,实行全额拨款,避免乱收费引发的纠纷。(8月15日 《长江商报》)
湖北省这种让城管不再靠“创收”吃饭,将城管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资由财政全额拨款,同时市政、环卫维护经费和城市管理执法经费等公用经费也由财政负担,的确是斩断了城管利益链条,笔者以为这是规范城管队伍和打造文明城管的釜底抽薪之举。
长期以来,我们的城管队伍在法律和体制上都属于有实无名的队伍,在经费上不能保证、人员编制上没有严格规定、自身管理上无法可依,导致各地城管与管理对象暴力冲突层出不穷。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今年1月7日湖北天门市发生城管打人致死事件,7月30日,重庆市渝中区又发生3名城管打死摆摊人,7月2日上海发生城管队员被西瓜摊贩刺伤事件。
这些事件原因虽然很多,但利益矛盾却是关键因素。实行城管制度以来,各地政府对城管执法部门的经费大多实行差额拨款,即城管执法部门的经费由两块构成,一块是财政下拨的部分人头经费,另一块是从全年罚没款项按一定比例返还所得。收费及罚款的多少,不仅关系着城管执法部门的办公经费是否充裕,也直接与执法队员个人的收入、福利相关。由于有巨大的利益因素,导致很多地方城管把收费指标化,人头化,直接导致管理异化成收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层出不穷,直接激化了与管理对象的矛盾。个别地方为了化解收费矛盾,甚至采取以恶制恶的办法,让有一定有背景恶人充当城管领头人,以至出现“打出威风”、打出形象的“恶城管”也就不足为奇了,从而进一步激化矛盾,败坏了地方政府的形象。
而且由于城管队伍经费不由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相对松散,人员进口关不严,从而机构臃肿,人员庞大,而这样又直接加重了管理对象的负担,导致收费矛盾更加突出。而且由于经费没有保障,城管队伍人员工资待遇低、职工医疗保险、养老金不能落实,导致城管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从而使城管队伍倍受民众诟病。
当然保证城管经费仅仅是打造文明城管的第一步,但我们欣喜的看到,湖北省在对城管实行全额拨款同时,将对招录城管执法人员将进行资格考试,确定执法人员身份;考试合格才可持证上岗,考试不合格实行转岗、待岗;相关部门将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审查登记,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清理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
相信有了这一系列的措施,文明城管一定能够在湖北率先实现,当然我们更期待这种尝试能早日走上法制化轨道,使全国民众都能享受文明城管的春风。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卢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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