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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东湖评论:​弘扬“鞍钢宪法”精神 赋能生产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21:15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是中国共产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成功密钥。当下,如何发展新质生产力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解决新问题,不妨从历史里找找经验。1960年3月22日,毛泽东主席批示,将鞍钢实行的“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称作“鞍钢宪法”,要求在工业战线加以推广。“鞍钢宪法”由此诞生。虽然六十多年已经过去,但“鞍钢宪法”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启示意义。

鞍钢模式在当时显著激发了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涌现出了全国劳模孟泰、国家级技术革新能手王崇伦、张明山、唐立言等优秀工人代表,为国家经济建设奉献力量。努力增加生产、不断进行技术革新成为新的社会风尚。同样是坚持创新,发展生产,鞍钢的成功经验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之间,颇有相通之处。

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实现技术革命性突破。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钢铁工业关系到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是工业重点发展领域,当务之急是改造落后设备,实现生产过程机械化自动化。鞍钢在建设中开展了大规模技术革命运动,小型轧钢厂工人张明山为改变小型轧机生产效率低、劳动强度大、安全风险高的问题,苦心钻研三年多,成功研制“反围盘”,使生产效率提高40%,劳力节省70%,每年为国家创造价值达527亿元。今天,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真理愈发颠扑不破,我们要加快谋求科技自立自强,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优化科技创新体系,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核心竞争力。

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实现生产要素创新配置。毛泽东批示鞍钢模式“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这很大程度在于生产关系的变革。“马钢宪法”是从苏联引进的管理模式,是依靠少数专家制定标准化规章制度,在技术上也只认同专业精英,随着时间推移,一些问题逐渐显现。而“鞍钢宪法”的灵魂在于“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独特模式:“两参”即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工人群众参加企业管理;“一改”即改革企业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即企业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与工人群众相结合。政治挂帅与经济民主共同作用,技术革命与群众运动深度交融、劳动人民与管理人员有机联系、解放思想和体制改革相辅相成,极大地发挥了人民首创精神和劳动智慧。当下,我国劳动力素质显著提高,人才资源极为丰富,要力图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难点,充分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活力,形成潜力更强、配置更优、氛围更好的经济环境。

要以提质增效为目的,实现产业深度转型升级。鞍钢模式诞生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956年党的八大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鞍钢正是在服务国家中心大局,打造新兴战略性产业中脱颖而出,迈出了新中国从第一产业为主到第二产业为主,从农业国到工业国的关键一步。如今,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就要求不能再走传统的粗放型老路,而要走高质量发展、新发展理念下的优质可持续发展新路。因此,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社会主义现代化产业体系,在产业深度转型上打好基础、下足功夫。

从鞍钢宪法的提出到当下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如火如荼,变的是沧海桑田、不可同日而语的综合国力,不变的是民族复兴、悔也不改其志的初心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由史观今,我们更要把握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的历史机遇,在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篇章中,书写今人的浓墨重彩。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孙溪(汉阳区行政审批局)

责编:王舒娴

【责任编辑: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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