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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挥洒青春汗水,争当政法先锋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3日10:48 来源:

抓好政法先锋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夯实司法行政工作人才基础,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年轻政法干部是政法先锋的重要力量,承担着推动法治进程、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职责。为有效履行这一使命,年轻政法干部需深刻把握“力”“理”“利”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实际行动谱写行政执法新篇章。

年轻政法干部首先要锤炼过硬的业务能力,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实战能力,通过参与案件办理、应急处置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判断力、应变力和执行力,确保每一次执法行为都有法有据、程序正当。近年来,我国在深化依法行政的实践探索中成果显著,然而少部分年轻政法干部存在法律法规认知不足、执行不严及滥用职权等问题,对政府公信力造成损害。因此,要持续加强专业能力学习,心中有戒,始终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执法不公与权力滥用,以公正严明的形象赢得公众信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因此在基层执法过程中,年轻政法干部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要义正词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例如,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清泉镇郇庄村荆门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罗旋党支部副书记马良栋作为基层法治的践行者,在相关调解事务中采取耐心引导、逐步深入的方式,将复杂的法律事理化繁为简,让村民能够透彻理解其背后的逻辑与道理。更重要的是,他还能够注重人文关怀,将法治的刚性与情感的柔性巧妙融合。他的实践生动诠释了"以理服心"的执法理念,用智慧与温情化解了基层矛盾,让法治之光温暖人心,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利”,即执法之利益与效果。年轻政法干部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关切,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追求执法效果的最大化,通过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社会进步的温暖力量,从而彰显执法的真正价值。

青春是一首唱不完的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年轻政法干部要始终坚持执法监督为民的宗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演绎年轻政法先锋的闪光青春,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贡献青春力量,共同谱写行政执法事业的新篇章。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牛紫涵(武汉市青山区“青评调”网评团队、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编:袁莉莉

【责任编辑: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