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涉及千家万户,事关重要民生。当前,武汉外地来汉就业、创业人员多,新就业大学生多,需要发挥好租赁住房的作用。《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9月1日起开始施行,将进一步规范武汉住房租赁市场,保护租户合法权益。将房屋租赁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切实保障租户权益,让租户获得稳稳的踏实感、安全感,这有助于推动住房租赁行业健康发展,体现城市温度。
让租户“住得到”,首先要确保房源信息真实有效。近年来,武汉市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呈现市场主体日益多样化、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住房租赁专营企业数量迅速增长、住房租赁模式由线下为主转为线上为主等新特点、新趋势。新情况伴随着新问题,如,线上沟通都是“真实房源”“价格美丽”“南北通透”,实地看房就被告知“房源已租”“价格上涨”“没有整租”。因此,要确保房源信息真实有效,帮助租户找到合适的房源。《条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的,应当真实,并向平台提供证明房源真实的材料。对虚假房源信息明令禁止,有利于维护租房交易正常秩序。租客在寻找房源时也能获取真实房源信息,做出合适选择。
让租户从“住得到”到“住得好”,还需要加强对住房租赁行业的监管,明确权责。对租户来说,租房本就是临时性、过渡性的住房解决方案。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是保障各方利益的基础,也能为合同“上一层保险”,避免无故“踩坑”。《条例》分为六章,共五十六条,对住房租赁市场内出租与承租、经营与服务、培育与监督、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促进相关市场健康发展,推动实现“住有所居”。《条例》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及时制定相关规定,消除监管的模糊地带,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促进相关市场健康发展。
住有所居,保障安全是底线。切实保障租客权益,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如果房东单方面提高租金、克扣押金、肆意改动房屋结构等行为,严重侵害租客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条例》对出租的住房提出要求,规定出租房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或者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改建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居住空间的人均使用面积和每个房间居住人数应当符合本市有关规定。《条例》明确住房租赁从业规范。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以隐瞒、欺诈、强迫、捆绑销售等不正当手段开展业务,不得无故克扣或者延迟返还押金、预收的租金。通过立法规范租房市场交易行为,让租房市场上的矛盾化解有法可依,切实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安居方能乐业。无数在大城市生活打拼的人都渴望“万家灯火、有我一盏”。根据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持续完善相关规定,切实保障每一位租户的合法权益,托举起更多人的“安居梦”。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奎国秀(武汉市江汉区)
责编:廖逢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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