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11月15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宜昌组织召开基层法治建设座谈会,提出践行法治为民理念,切实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打通全面依法治省“最后一公里”。
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是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法治阳光下感受公平正义。在基层,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最为迫切,他们希望借助法治解决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要贯穿基层法治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创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用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譬如,不断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打造多层级、多方位联建法治文化阵地,持续强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将法治文化延伸至群众“家门口”。同时,优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布局,不断畅通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让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及时获得援助。只有真正做到法治为民,人民群众才会信任和信仰法治,从而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持续发展。
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是打通全面依法治省“最后一公里”的重中之重。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法治建设的前沿,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需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角色。同时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治培训,提高其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促使他们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基层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基层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合同以及村居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质量。要重视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处置、就地化解。
打通全面依法治省“最后一公里”,需要各方共同发力。省委依法治省办应强化对基层法治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基层法治建设的投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也要积极参与其中,发挥自身优势,形成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在新时代新征程中,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让法治之光普照基层,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篇章筑牢法治根基,使法治成为基层发展的坚实保障,推动湖北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虎(长阳政法“清江剑”团队负责人)
责编: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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