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武汉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要求,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干部监督工作。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推动广大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保证,是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是调动和保护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有力举措。项目建设管理者要以学习领会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创建清廉工地。
领悟干部监督精神,筑牢清廉思想根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论述,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前提。要聚力用劲做实干部监督,做到监督内容更加具体、监督方式体现精准、监督机制融入日常。以项目建设的一线管理者为例,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工程量核签、工程质量把控、工程款申请拨付等诸多重要事务,过去,少部分人可能存在敷衍了事的行为。干部监督提出加强对“一把手”等重点对象、对干部日常言行、对家事家产家风的监督,就要求项目建设管理者从严要求每个环节,必须坚守廉洁底线,将忠诚担当贯穿于项目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
对标要求,规范自身言行。干部监督工作全面细致,从做实政治监督到抓好担当作为监督等多个维度。这对广大干部,尤其是项目建设中的管理者具有深刻的警醒作用。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常面临工期紧、资源缺的难题,以往可能会出现简化流程、违规赶进度等“政绩观偏差”的问题。而干部监督工作要求大家严守纪律作风,对日常言行严格要求,如同在项目一线放置了一面镜子,时刻提醒干部们要谨言慎行,确保项目在合规的轨道上顺利推进。
自省自查,提升清正廉洁自觉性。干部监督会议的成果能否落地,关键在于能否将其转化为实际行动。反思过往项目管理工作,存在诸多漏洞。比如项目资金使用的核查审计多为事后进行,缺乏全程监管,易导致资金挪用风险;对参建人员的监督侧重于工作指标,忽视了思想动态和家风影响。因此,在项目廉政建设中,要加强制度建设与执行,严格按章办事,同时融入廉政教育,以良好的家风促进项目的清正廉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无疑是一次生动的“解读课”。干部监督工作不仅是当前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更是长远发展的基石。让我们从每一个项目做起,从每一位管理者做起,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城市发展环境,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何万荣(武汉经开区)
责编: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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