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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以患者为中心推动互认检查结果政策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6日22:20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明确将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至2025年底将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的互认。推进检查结果的互认可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负担,但同时推进过程中须始终秉持以患者为中心理念,唯有提高患者就医获得感,方能为政策的顺利施行筑牢根基。

推进检查结果的互认,离不开检查结果的互信。实际上推进检查结果的互认已历经十余年探索,但因医疗机构间设施设备性能参差不齐、技术人员水平高低有别,医疗机构往往难以信任来自其他医疗机构的检验结果,出于对患者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更倾向于通过重复检查以保障结果的准确与可靠。因此推进检查结果互认的关键,是补齐设备性能短板,提高技术人员专业素养,并对医疗机构检查水平进行严格的考核,唯有合格的医疗机构才能进行检查结果互认。只有提高医疗机构检查的整体水平,才能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的互信互认,也才是对患者健康切实负责的应有之义。

推进检查结果的互认,离不开信息平台的支持。检查结果互认的情况下,患者的检查数据源于多家医院,若缺乏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则只能由患者随身携带纸质版检查报告,既不方便也存在丢失的风险。建立信息平台有利于实现检查结果的互联互通,医生可线上调阅患者的检查报告,既方便了患者,也防止出现因报告丢失而对患者就诊产生不利影响。

推进检查结果的互认,离不开“负面清单”的建立。由于部分疾病病情变化具有不可预测性,往往需要随病情变化而重新检查,并且实践中也存在因影像设备性能差异,出于对患者健康的考量需二次检查确定病灶的情形。推动检查结果互认的同时,也应将互认的决定权交给医生,由医生根据检查结果以及患者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是否认同检查结果。通过建立检查结果“负面清单”,明确可不认同其他医疗机构检查结果的情形,将“是否认”的决定权妥善交予医生手中,只有这样才是对患者的健康负责。

近年来,我国为改善患者的医疗体验,节约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先后出台药品集中带量采购、DGR/DIP支付方式改革以及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等多项政策,相关政策也降低了患者就医用药费用,提高了医疗服务效率。展望未来,随着检查结果互认政策的持续深入落实,必将进一步削减患者就医时重复检查的次数,持续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为公众提高更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文睿(武汉经开区)

责编:王群

【责任编辑: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