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9月开始,湖北大财政体系建设从无到有、初见成效,特别是今年年初,湖北省委、省政府将大财政体系建设放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宏伟蓝图中来谋划,进一步明方向、定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就是将大财政理念贯通于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各个方面,切实做到“四以四做”。
以优化方式为目标做强保障
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要求以“有效债务”为核心,着力探索财政金融投资统筹联动机制。借鉴大财政体系建设的统筹理念,结合农村综合改革领域,就是要大力推进平台、政策、实施“三个统筹”。
推进平台统筹。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为引领平台,以试点示范项目为推进载体,比照清理盘活国有“三资”做法,支持市县统筹现有水利、交通、农业等各类涉农财政资金,支持镇村统筹闲置农房和机械设备等村集体资产、砂石和山林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做到“项目跟着工作重点走、‘三资’跟着项目走”,形成“三资”集聚效应。
推进政策统筹。以重点项目牵头单位为主导,其他部门按分工各负其责,采取财政支持、金融要素、土地使用、人才支撑、长效运营、党建引领等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实行跨部门、跨年度、跨层级统筹使用,实现“大项目当主角、中小项目当配角”,形成政策集成效应。
推进实施统筹。探索省级统筹、市县联动的调控机制。践行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推广“五共”模式,优化以奖代补政策和方式,健全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乡贤能人等多方力量投入,构建“农民主体参与、政府奖补引导、共建共享共治”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调动各方效应。
以有效资产为锚点做大蛋糕
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要求以“有效资产”为导向,提高有效资产的形成率、利用率,在强化资产负债表方面更加关注资产端的管理。结合农村综合改革领域,就是将农村领域中“在不产生现金流但能改善社会环境、增强发展后劲,且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资产作为“有效资产”,扩大供给、提升保障,为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提供动力。
推进资产分类。借鉴随州市推进“乡村合作公司”有关教训,坚持以产权明晰为前提,将村集体资产资源按经营性、公益性和到户进行分类,特别是财政资金“真金白银”的“有效投资”、大量的涉农资金投入形成的“有效资产”,做好确权登记,实行滚动台账管理,从而在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村集体资产不流失的同时,为美丽乡村建设合理利用、清理无效提供基础。
推进资产运营。首要在规范,明确具有保障功能和公共属性的资源性或公益性资产变卖、拍卖等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权可在集体经济组织外部流转。次要在活力,将经营前置理念贯穿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向生态要红利,向改革要动力,积极探索“人地钱”等要素转化路径,以有效资产支撑更多的债务融资,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主体实施有效投资,推动“资产(财政)、金融、投资”协调高效。
推进资产管控。狠抓资产“管护”环节以提升效益,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等涉农项目的长效管护机制,对美丽乡村建成后、大量涉农资金形成的“资产”转交村集体持有和管护,依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执行,避免闲置和浪费。以加强“三资”管理为保障,让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引导村级合理安排和使用资产收益。
以激活要素为路径做实发展
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要求以“风险防范”为底线,探索形成“有效资产—有效债务—新的有效资产—新的有效债务”良性循环。结合农村综合改革领域,就是要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下半篇”文章,巩固拓展改革成果,建立村集体资产负债管理体系,为更好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高质量发展、更快实现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
推进集体发展。总结推广黄冈市在坚守农民“不能失地、不能失房”底线的前提下推进农村资源要素融资改革的有关经验,清理盘点村集体“三资”,引导县市盘活农村闲置资产资源,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推行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以及资产参股等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路径,增强自我发展的造血能力,强化其对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村级债务防范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推进分类指导。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落实化解村级债务有关要求,严格区分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债务。“引导”经营性债务,推广“和美乡村贷”、“乡村人居环境贷”等金融产品模式,优化担保方式,鼓励信用方式,提升村集体信用基础,撬动金融资源,拓宽融资空间,充分发挥金融对资源的高效配置作用,推动乡村建设发展;“严控”非经营债务,坚持控增量与化存量两手抓、两手硬,督促县市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筹措渠道,规范村级组织运转、公益事业建设等保障,建立举债审批和责任追究机制,从源头上坚决制止新增非经营性债务。
推进一体发力。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发挥农村综合改革“守正创新、示范引领”工作优势,分类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围绕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村级组织运转、乡村治理等工作,点面结合、联动并进,实现乡村建设、乡村发展、乡村治理一体均衡发力,激发乡村可持续发展内生动力,打造一批村庄美、村民富、村风好,有持续自我发展能力的美丽乡村。
以有效监管为导向做深监督
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要求以“四全运行”为目标,建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控制、全程贯通”的运行监督机制,实现对财政管理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有效监督。贯彻落实到农村综合改革领域,就是要切实做到正面引导、负面管控和全面监督。
推进标准建设。实施正面清单引导,严格执行《湖北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坚持美丽乡村建设要素与标准,尊重乡村规律,把握乡村差异性,因村制宜、精准施策。强化规划约束,乡村建设、乡村发展等应符合已有规划,塑造乡村风格,体现地域特色。强化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农民生产生活需求,注重村庄自然生态和景观保护。强化可持续发展,综合统筹利用现有生产设施、生活条件、生态环境,确保硬件成效明显与乡村文化丰富并举。
推进“两个清单”。实施负面清单管控,结合《湖北省政府支出负面清单(第一批)》有关要求,在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领域,落实“实施内容”和“资金使用”两个“负面清单”。实施内容上聚焦民生项目,杜绝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如不盲目建大广场、大牌坊、景观庭廊和铺大草坪、造假山、刷白墙等形象工程。资金使用上严格依规管理,杜绝挤占挪用和侵占浪费,如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部门(单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
推进监督检查。立足全方位全覆盖,努力构建农村综合改革完备的评价指标体系。采取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引导市县对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事前审查审核、事中督办监控、事后检查评价全过程管控,开展规划设计执行、建设内容备案、项目实施报告、资金效益分析以及建成效益考核全链条评价。严格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完善成果与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以及项目申报衔接的工作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强化激励约束,发挥指挥棒的鲜明导向作用,引导各地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业华(“楚财先声”网评团队)
责编:丁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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