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事件,网民不高兴,终结了一部法律;躲猫猫事件,网民不高兴,最高检表态为全体在押人员进行体检,梳理在押人员的非正常死亡;张志国派警察进京抓记者,网民不高兴,张志国再次上任被终止;最新的是,河南王帅发贴被拘,一位副省长为此道歉,灵宝公安局副局长被停职,他本人也得到了国家赔偿……这样的例子已经变得数不胜数。
这群貌似无形的、无法追究的、匿名的、小人物的群体能量,已经表现出了浓烈的民主政治特征。以网民,而非公民的身份,可能会导致各种质疑,但其核心身份还是在于屏幕后面有血有肉的公民个体。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有人大代表会议制度,也政治协商制度。网络虽不是制度,但究竟是一个24小时不受气候,交通,影响的议事空间,成本低,效果好,如果从作用来看,已事实上的第三方的监督力量。
这股监督力量的法理,主要来自于他们的公民身份由此附带的人权,来源于公民所应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在4月14日就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二00九—二0一0年)》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将始终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孙志刚,王帅,李荞明的遭遇,就是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网络监督的个案,都形成了相关案例的舆论风暴,树立起了一道道监控权力的高压线。我相信,有了王帅这个个案问题的解决,其他官员在动用权力抓捕反映问题的网民时,必然会得到舆论的约束。就这样,“问题官员”复职,公费出国旅游,官员公车私驾等一些以往见惯不惯的潜规则,久治不愈的官场陈疾才有了解决的解决范本,政府的公信,才在此得到体现和重塑。
另一方面,国家在进行社会治理时,也有了网络平台的民意基础作推动,施行时会减少各种阻力和障碍。同时,整个国家的软实力也在整体提升,因为有了网络的民意表达,让其他一些国家的一些组织,机构和个人,在挑衅中国人的情感时,不得不有所顾虑和约束,所谓“不怕中国政府,就怕中国网民”。
网民不高兴,是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虽然目前,政府职能部门在适应方面,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我们应该从一个个网络热点事例的树木中走出来,看到整个发展的森林,应该从局部中走出来,看到整体社会的前进。
网民不高兴,我们有理由为此高兴。(东湖评论编辑吴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