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今年1-7月长江、汉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预核算情况,沿线10个区获奖励1700万,4个区收到预罚款600万,这是武汉实施长江生态保护措施的一个缩影。
2017年底,武汉市政府发布施行全国首创的《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施行三年来奖惩共计4900万元,在未产生较大经济压力的基础上使长江、汉江水质得到极大改善。在生态补偿机制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当前,我们需要这样行之有效的创新机制确保生态保护水平再上新台阶。
步调一致,学好“总提纲”。党的十八大以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论”深入人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我们加强生态保护的重要法宝。日前,《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向社会公布,加上此前多部门联合发布的《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利用生态保护赔偿机制做好长江保护有了明确的依据。学好“总提纲”,知道“要做什么”,避免错失机遇;清楚“不做什么”,避免急功近利;明确“能做什么”,避免事倍功半。
泾渭分明,握好“测量尺”。《办法》详细说明了综合污染指数、改善奖励与下降扣缴的计算方式,让水质考核与生态补偿有章可循。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科学测量,让测量结果与群众的实际感受相匹配,确保考核结果切实反馈到生态环境中。同时,计算标准也应与时俱进,环境保护没有上限也没有终点,现有的标准是对过去环境的要求,新的环境需要更高的标准来衡量,要不断健全测量指标,优化参考值,引导生态由恢复转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奖惩分明,算好“成绩单”。《意见》指出,要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考评机制以及强化监督问责树牢责任意识。武汉依据《办法》严格执行“单月考核,双月通报,年度算总账”的工作方法,通过一月一考,一年一总,年度结果纳入绩效考评的方式,既没有加重各区负担,也周期性地督促各区牢记考核。以实质性的奖惩,实现对各责任主体的激励与约束,同时罚金与奖金动态流动的方式也丰富了生态补偿的形式,探索出一条具有持续性的补偿道路。
推而广之,树好“示范本”。据数据统计,当前武汉市1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0.9%,相比2015年的72.7%改善明显,同时国考断面水质没有出现劣V类,这充分说明《办法》的有效性。深化生态补偿改革的过程中,就需要武汉这样的成功经验来鼓励其他省市尝试实施多样化、可操作的生态补偿路径。同时武汉也应继续试验,扩大试点,并积极宣传推广先进做法,这是武汉落实推进长江大保护战略,打造世界滨水生态名城目标的良好契机,以点带面,武汉才能够更好地履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职责。
鱼逐水草而居,鸟择良木而栖。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无论是长江禁渔,还是生态补偿,其目的都是为人民群众建设一个更好的未来,一种更高质量的生活。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我们要深刻领悟优秀思想,创新工作机制,助力长江生态保护水平再上新台阶,让中华大地重焕生机。
稿源:荆楚网
作者:唐心宇(武汉江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