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不少地方都出现了洗车价格上涨,个别地方的价格可谓“暴涨”。据《天府早报》日前报道,有些洗车店的价格从原来的35元一次,上涨到50元一次。SUV更加贵,由原来洗一次40元上涨到60元。而且,今年洗车价格上涨的时间提前,不少洗车店甚至把涨价时间,由原来的10天或半个月前,提到了年前一个月!
快过年了,部分洗车店开始出现“花式玩法”——翻倍涨价、会员卡停用、只收现金、预约抢位、非会员不提供服务……洗车店任性涨价,而面对有些不合情理的收费,车主怨声载道,吐槽不断。可面对暴涨的洗车价格,有些车主为了图个吉利,只好花高价给爱车“洗澡”,硬着头皮掏钱,而有些只好望洋兴叹,显得很无奈。值得注意的是,竟然有一种声音对洗车店涨价抱有同情心,称“洗车店背后有艰辛”。这无非是指洗车工基本都是来自农村的打工者,应给其多一些理解和关爱。
然而,洗车店借过年涨价,情况并非像表面上那么简单。春节前洗车涨价,没什么不正常,连猪肉萝卜白菜都涨,洗车怎么就不能涨?春节来临,如感觉有必要涨价,洗车店当然有权在不违反市场法规的情况下定价,包括涨价。就是涨得再离谱,也由市场说了算。哪怕洗车店把价格涨到了1000元洗一次车也无妨,只因赚了赔了都由洗车店自己承担后果,这该由市场决定,涨价无可厚非。然而,这是指车主洗车用现金结算而言,持卡消费就不同了。顾客在洗车店事先购买了优惠卡,这相当于顾客与洗车店有了合同约定,而卡上双方都没有春节期间涨价的约定。
因此,洗车店涨价只适用于现金结算的顾客,而对持卡消费的顾客,洗车店必须按原来的合同,让持卡顾客享受当时承诺的价格。春节来临,洗车店想多赚点钱可以理解,但再想多赚钱,也不能擅自撕毁合同。洗车涨价乱象,其实“乱”在随意撕毁合同。承诺给持卡会员洗车,实际上也没履行。价格翻番,卡也不能用了,而这才是洗车店涨价被诟病的根源。
洗车店对持卡顾客玩弄的这些伎俩看似十分可恶。他们单方面撕毁合同,就是涉嫌违法经营。的确,春节前洗车店在用工、成本等都出现了困难,想多挣点钱可以理解,但别忘了,还有法律合同摆在那里。如果想改动,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在合同双方都明确同意的前提下才能修改。任何单方面修改合同或撕毁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都属违法。有个别洗车店在持卡顾客的强烈坚持下让步,但绝大多数洗车店就是对合同置之不理,百般抵赖。
再说洗车店的那些打工者,他们多来自农村,平时省吃俭用,快过年了,不少人还在辛勤工作。对他们表达敬意的同时,希望他们多赚些钱回家。但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因同情谁就不履行法律的约定。如果有洗车工主动向洗车的车主多要个十块二十块,想必有条件的车主多都会献上一份爱心。而涉及到顾客与洗车店之间事关持卡消费等合同问题,就绝不该退让。中国是法治社会,唯有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才能依法办事,为法治中国助力。
说到底,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就是法治经济。如果个人、集体、商家等均不按照法律规定行事,还何谈依法治国?如果大家都能履行合同,依法办事,法治才能彰显。因此,洗车店涨价只对那些以现金结算的顾客成立,而对持卡消费的车主,洗车店就必须依照原来的约定,让这些顾客享受当时承诺的价格。令人费解的是,有人竟对洗车店抱以同情心,这是无视契约精神的无知言论。洗车店年前涨价,尤其对有约定的车主来说,无疑是给他们过年添堵。任何违背契约精神的行为,既不道德,又违法违规,必须加以制止。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