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浙江宁波江北区检察院,针对6岁儿童因“超高”,景点不免门票。该院指出:损害权益。并联合两部门发出监督建议维护未成年人权益。(3月9日 《检察日报》)
无论是在公交车上,还是在景区门口,均不难发现画上去的“身高标尺”。儿童能否享受“免票”福利,一比便知,可谓是“一尺见分晓”;长期以来,此规则几乎已是家喻户晓,虽但有争议,却并未掀起多大波澜。
改革开放,极大解放了生产力,不断地提高着人们的生活水平,儿童的生长速度自然也就呈现出加快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儿童身高超过了1.米;于是也就出现了“6岁儿童因身高超过了1.2米、享受不到免门票”的怪事。
当然,对此类怪事,也不该将板子都打在“景区身上”。“身高低于1.2米免票”,既是法律,也是规定,他们无权改变,只能照章办事;虽死板了点,但对这种忠实于“规则”的精神,又不能不从心底为之点赞。
让儿童在经济活动中享受优惠、免费等社会福利,体现的是国家的进步与社会文明,彰显的是社会对未成年的关爱;时值太平盛世,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实力明显增强,更当让“儿童福利”落在实处。
让未成年人在经济活动中享有“免费”,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是只强调了“身高”,而是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因“年龄”难以用肉眼来识别,为方便推行,才依据法律推定出了身高标准;久而久之,反倒让“推定标准”成为了“法律依据”。
社会发展,为儿童的成长提供更为富足的营养,其生长速度“超乎当年的预期”,更多的孩子因身高“超标”,而被拒之于“免票”门外,侵犯着儿童了权益,引发社会争议,仁人志士纷纷呼吁:这种过时标准,该改改了。
浙江宁波江北区检察院,从法律的角度,勇于担当,主动破解时代发展面临的新课题,发出监督建议保护未成年权益的做法,无疑是在“改规矩”方面,开了好头,打响了第一枪,但终归影响有限,受益面太小。因此,还需力度再在些。
首先,运用现代科技,用涮身份证代替“比身高”。当今时代科学进步日新月异,互联网普及,为儿童享受社会福利创设了有利的条件。要克服儿童身高与年龄“不谐调”问题,其实并不难,只要为儿童办理身份证,让儿童在进入景区、乘车时,涮身份证助即可;只要安装一台涮身份证的机器,识别问题就可能迎刃而解。
其次、将碎片化的规定,列入《未成年人保护法》之中,能儿童享有的“福利及其标准”用法律形式巩固下来;为其权益的落地生根奠定坚实的基础,督促景点、交通等将这此儿童应该享有的“优惠”落实到位。
最后,在深入宣传规则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当深入景区、公共交通等,进行督查,发现因“奉行老规矩”而将儿童关在“社会福利”门外的和事,依法进行查处,勒令其改正,让新时代的儿童享有更实在的“社会福利”。
儿童者,民族之未来与希望也,关爱儿童重在行动;因此,要让6岁儿童因“超高”,而难享“免票”福利的怪事再度发生,理当改改“规则”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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