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3岁童模妞妞被妈妈踢踹的视频热传,引发了全社会对童模行业规范、童模权益保障等问题的关注。日前,浙江拟立法禁止家长让孩子当“童模”从事高强度劳动,这系我国首个“童模”保护法规,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保护“童模”仅靠行业自律和媒体监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法律亮剑。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使童模成为新兴产业,在“商家刚需”与“父母利益”双重的驱动下,“童模行业”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但这个新兴产业缺乏有效监管,产生了诸多问题。譬如有些“童模拍摄基地”通宵亮灯作业,不配合甚至出现打骂行为,超负荷的劳动及外来的精神压力,对正处于身体发育黄金期的儿童而言,伤害往往是不可逆的。
从另一个角度看,童模过早的接触“包装”带来的丰厚收益,会带来虚荣心的膨胀,会对儿童价值观产生不好的影响。这一点在短视频平台表现尤为明显,不少童模成人化的语言,令人咋舌。譬如“梦想娶迪丽热巴”的童模,被网友直呼“油腻”;此外,在童模产业链的其他环节,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例如央视曝光的“假经纪公司”带来的的培训“骗局”也让不少家长吃哑巴亏。
因此,对童模的权益保护,需要出台比行业自律、父母自觉更具权威性和强制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工商、教育等多部门联合制定条例,增强“童模行业”监管的统筹性,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使整个产业链形成细化可操作的规则,包括规定“允许拍摄的时间”、“拍摄强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价格审批”等等,才能使“童模”及其家长的基本权益得到根本保障,才能有效预防伤害“童模”。
此外,检察机关可以与行政执法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密切协作,推动建立检察机关牵头的童模保护机制,共同对童模行业中存在的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给童模穿上“法律保护外衣”,必要时,检察机关还可通过公益诉讼等形式对童模进行司法保护。
虽然地方在童模保护方面已有具体的立法实践,但毕竟辐射的范围有限,还需要全国各省市联动,结合各自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范。建议我国尽快出台专门立法,或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其他法律修订中,尽快对童模行业以及儿童参与商业活动进行立法规范,这样才能真正的保护童模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稿源:荆楚网
作者:钟焯
学校:武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