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案例——柳城县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4名干部、柳江区卫生健康局1名干部分别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违纪款项上缴国库。(6月18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为公务小额支付的一种方式,公务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现金结算本身所存在的缺陷。但是,有了公务卡,并不意味着公务支付监督就可以一劳永逸。报道中所言的违规使用公务卡乱“揩油”问题,直接折射出根治“公卡私用”现象依然任重道远。
从类似案例中不难看出,有了公务卡后,“四风”问题显得更为隐蔽。过去,占小便宜的端口在单位报账处,如今个别商家为了自身利益,私底下通过“你刷卡,我返还利益”这种方式直接与持卡人进行利益输送。显然,这种不透明的公务卡消费与传统的现金消费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让充满异味的“公务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更为严重。
所以,推行公务卡制度,必须要让阳光监督及时跟进,严防在推行中沦为“鸡肋”。比如,在报账时,要将账单公示出来,同时录入大数据系统,然后进行动态监管。有了这样的“关键动作”,就能给“公卡私用”行为带来震慑,并能确保“三公消费”在最大程度上在阳光下运行。
其实,公务卡的初衷是好的,只是被持卡人任性使用了。事实上,不管再好的腐败“预防剂”,只要没有解决好“如何管理人”的问题,就容易滋生出这样或那样的现象。因此,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在管理方式方法上狠下功夫。倘若做到了管理细化、监督有方、问责到位,那么各种反腐“预防剂”的作用就会发挥得更为充分。
毋庸置疑,推行公务卡制度很有必要,但这仅仅是消除腐败自肥现象的一种手段。接下来,相关部门还应结合实际,多深入一线去发现问题、调研问题,进而以更为科学的方式编制好阳光监督的制度“笼子”。也只有确保公权力始终运行在制度的轨道上,才能真正做到让“公权归位”。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