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水滴筹的问世,给了重大疾病患者一个新的选择——网络众筹。不过,以“慈善”为口号的公司如何赚钱,这也成了很多人的疑问。记者调查发现,水滴筹只是作为引流,为平台提供流量,水滴互助和水滴保才是其背后的吸金项目。(7月11日,中国新闻网)
抛开道德洁癖与偏见不谈,在商言商,公司不是福利院,也得考虑柴米油盐。因此,众筹平台引流吸金,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只是,头部众筹平台在“三次分配理论”下营销善意与爱心的同时,完成了帮助民众救急的目的正义,恐怕更要在筹款和盈利的程序正义上恪守规则与底线。
遗憾的是,恰恰在筹款与盈利这两项核心任务之上,头部平台的表现似乎过于粗放——于前者来说,宽进严出,“申请容易提现难”;于后者而言,醉翁之意不在酒,众筹搭台互助和保险唱戏。
此前,德云社相声演员吴鹤臣生病众筹,有房有车却被标记为“贫困户”,事后平台方回应“没资格审核发起人车产房产”。随后,浙江杭州萧山一女子称父亲患有胃癌,众筹20万元,但之后于微博炫富,被质疑“诈捐”……钱虽好退,心难缝合。无怪有网友感叹,他们把真正需要帮助者的唯一生路给玩死了。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真正的问题是:即便互联网众筹平台没有信息无缝审核与监督的能力,在力所能及的资料提供等细节程序上,有没有妥协于流量而有意无意“网开一面”呢?
很多人都有个疑问:众筹平台宣称全程不收一分钱、筹到多少给多少,甚至还要搭上银行转账手续费,如此赔本赚吆喝,莫非只有“慈善”二字能解释?答案显然不会这么天真无邪。比如在不厌其烦的各种“帮忙转发”的提醒背后,还有各种类似“立刻领取30万元抗癌互助金权益”的坑——虽然都是几块钱,但是,各种连环套的“充值”、各种不易察觉的“条款解释”,起码在消费体验上不是特别“慈善”。
时下的网络众筹,性质上多属于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捐款,因此很难适用《慈善法》之规定。而对于赠与式众筹,权责利关系尚未分明。平台的手究竟能伸到什么地步,似乎还仅能仰仗“道德自觉”和“行业自律”来约束,顶多,再加上抽象的舆论监督。
总之,众筹平台当然可以做生意,但是这门生意不能披着“慈善”的幌子而沦为算计。商业模式的闭环运作、爱心资源的有序涌流,大概都到了需要拿出规矩来厘清纷争的时刻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