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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让村务公开成为“三治”之窗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6日18:22 来源: 荆楚网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而村务公开作为各村公开本村事务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形式,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我们须切实把握好村务公开与乡村治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用实、用透、用活“村务公开”这扇窗,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以建议之窗推进自治。“国家政策好不好,要看人民群众是哭还是笑”,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活动,是激发基层活力的关键。村务公开通过公开栏、回音壁等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解答群众疑问,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机会发表建议、提出看法,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更便捷的平台。实现村民自治,需要村民知村事、议村事、评村事,以充分有效地化解基层矛盾,解决农村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从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开展。“治理有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要实现“治理有效”,需激发村民自治的活力,而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则是推进村民自治的不竭动力。

以管理之窗夯实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这一要求和保障在乡村治理中也同样重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乡村法治既表达了一种民众自决的愿景,又体现了法律法规与村规民约的互动与融合。要夯实乡村治理的法治基础,村务公开是重要工程之一。村务公开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透明化,让群众知晓村务并参与村务管理,促进国家法律、政策规约的相关内容具体化、地方化、生活化,为乡村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监督之窗保障德治。“以德治村”是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应有之义。村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服务公开、点题公开等多种公开形式,对村两委会工作、村干部述职、述廉提出的质询、意见和建设及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扎实推进基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村务公开的监督,能促使村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规矩,更好地服务群众,发挥好基层“领头雁”作用,在乡村基层形成普遍认同的理想信念、道德标准、价值尺度,进而树立时代新风,形成崇德向善、诚信有爱的良好社会风尚,实现乡村道德的春风化雨、绽放清芬。

稿源:荆楚网

作者:饶丹

【责任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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