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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处罚“过马路看手机”值得点赞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9日14:44 来源: 荆楚网

据新华社报道,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或者嬉闹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在如今的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低头族”无处不在,也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具体到交通安全领域,“马路低头族”的存在,会造成不小的安全隐患。驾驶机动车看手机、打电话固然危险,行人过马路看手机同样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只是尚未被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之中。

明确对“过马路玩手机”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嘉兴的做法,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50元以下罚款,金额不算大,但其警示意义不小。

人人都知道过马路玩手机危险,但喜欢看手机的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不知不觉中把安全置之脑后,边看边进入“雷区”而不自知。因过马路玩手机引发的交通意外的事件,每年都会发生,从媒体报道中可以看出,因为玩手机导致的悲剧触目惊心。用硬性规定来矫正看手机的不良习惯,是一种表态,值得点赞。

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与事后惩戒一样重要,而对低头玩手机进行罚款,更多就在于亮出鲜明立场,对这种行为说“不”。换句话说,出台相关规定的重点在于标榜一种价值导向,树立一种文明观念。过马路不要低头玩手机,道理大家都明白。这就像抽烟有害健康一样,也是人尽皆知的道理。有一个经典句式是“道理我都懂,但……。”要将道理转化为行动,去掉句式中的“但”字,需通过法规来强化制约,形成公共意识。

说到底,要根治“低头族”带来的毛病,不是某一个地方政府,也不是某一项条例所能做到的,需要人人参与、人人遵守。不管怎么说,在手机已经渗透入日常生活每一个角落的当下,此类规定能够给存在侥幸心理的人一记当头棒喝,很有必要。

稿源:荆楚网

作者:程方圆


【责任编辑: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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