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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垃圾分类书写“中国之治”新篇章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2日14:19 来源: 荆楚网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当前,实行垃圾分类无疑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北京、上海已经率先为垃圾分类立法,强制垃圾分类已经陆续实施。如今,《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消息一出,垃圾分类再一次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生活垃圾主要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垃圾分类一般包括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大类。值得关注的是,海南省将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

当前,垃圾分类已经刻不容缓。数据显示,中国垃圾排放量一年可达5.8亿吨,垃圾围城问题仍是地方管理的心头之患。值得欣喜的是,先试先行的上海垃圾分类已初见成果。数据显示:今年7月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首月,湿垃圾日均清运量为0.82万吨,比上月增加15%,较2018年底增加82%;干垃圾日均清运量约1.7万吨,相较6月份下降11.7%;可回收物日均清运量则增加10%至4400吨。干垃圾减量、湿垃圾和可回收物资源化情况不断变好,短期效果凸显,长期还要靠制度的保障。

垃圾分类不仅需要“法制”,同时也需要引导和宣传。根据传统理论,居民垃圾分类行为会受到居民家庭特征因素的影响,很难越过某些因素而实现垃圾分类的目标,比如家庭收入、教育背景、职业等。但事实表明,居民垃圾分类还存在一个重要的行为机制,那就是“跟随效应”,这就需党员、干部率先带头。在垃圾分类过程中,作为党员要扎实做到垃圾分类我带头,而且应当成为落实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者、倡导者、推广者,切实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垃圾“混装”等不良行为,从而逐步培育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大家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成为一种日常习惯。

垃圾分类是一项繁琐的工作,需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如今是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在垃圾分类中,也要实现“科技代替人力”“机器代替人体”,这样才能推动垃圾分类行稳致远。如“高清智能识别”技术,居民在扔垃圾时,智能设备能识别垃圾袋的类别,当该类别和垃圾桶的颜色对应上,垃圾桶盖才能打开。同时,智能设备拍下扔垃圾者的照片,进行数据比对,进而作为处罚和奖励的依据,真正的浇灭部分居民的侥幸心理,只有这样才能尽快推动垃圾分类取得更大长效、实效。

总而言之,垃圾分类绝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人人关心的一件大事。唯有从制度建设、党员干部带头、教育引导、习惯培养等多角度下手,才能真正让“中国之治”发光发亮,让低碳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鑫博

【责任编辑: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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