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街道是统筹推进基层治理的重要承载,在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中肩负着不可替代作用。近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16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做实做强做精街道层级、增强街道承载功能作出明确规定,每个街道扁平化设置3-6个内设机构,统筹设置3个直属事业单位,确保每个街道行政编制不少于15名、事业编制不少于30名,并通过明责、赋权、扩能、增效,全面提升街道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城市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基础管理层级。当前,随着城市经济飞速发展和城市管理体制的健全完善,特别是基层治理创新的纵深推进,街道办事处承担的职责任务将更加凸显,迫切需要在街道这个基础管理层级,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明晰职责任务、精简优化机构、功能扩容增效,充分发挥街道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基本职责和重要作用。
人是第一生产力,是生产力要素中最活跃、最具决定性的力量。可以说,解决了街道机构人员编制问题,就真正解决了多年来一直困扰和制约街道功能作用发挥的“瓶颈问题”。不仅要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还要解决“干成事”的问题。要根据新时代基层治理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对适宜街道管理的职能部门延伸派驻机构,细化完善街道通用权责清单,制定街道赋权事项和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对街道职责任务进行科学界定和规范,赋予街道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相对应相匹配的岗位职责、任务清单、执法事项和工作流程,并通过科学、严密的岗位绩效考核,把街道真正做实做细做精做强。
“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这是对发挥街道统筹协调各方和领导基层治理的真实写照。城市街道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集散地”,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智能资源、基础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有效整合资源,善于为我所用,是街道发挥作用关键之所在。要积极推进街道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到街道党组织兼职,创新组建街道“大工委”,建立群众“点单”、街道“派单”、部门“买单”的工作机制,采取公开承诺践诺和党员积分管理等办法,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施共建项目,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加快形成推进街道区域内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基层治理的政策措施落脚点在社区,治理成果惠及的是最广大居民群众。街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指导社区围绕基层治理这根主线,健全完善社区力量宣传动员机制。引导社区干部、网格员和党员志愿者,宣传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一体化推进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坚持和完善社区党组织会议议事、居民代表大会定事、居民委员会理事和居务监督委员会监事“四会治事”工作机制,确保民事民议、民事民办和民事民管,实现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不断增强居民参与基层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增强居民群众对治理成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街道具有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职责和优势,增强街道承载功能,强化街道主体地位,是创新基层治理的必由之路,也是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