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10日的《黄冈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为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秩序,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黄冈市纪检监察机关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近日出台并施行。市纪委监委此举传递出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出招的强烈信号,树立了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让敢作善为者吃下“定心丸”,营造了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诬告如刀,刀刀伤人。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长期冲在一线攻坚克难的干部,往往会遭受更多非议,甚至是诬告。一些捕风捉影、指鹿为马的不实举报、甚至“别有用心”的诬告陷害让干部蒙受不白之冤,背上了沉重心理包袱,挫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诬告成本小,杀伤力大。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不实举报呈上升趋势,这不仅增加了执纪执法的成本,破坏了一个地区、行业、领域的政治生态。长此以往,容易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让部分党员干部“寒了心”“泄了劲”。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澄清正名是纪检监察机关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和积极性的有效手段。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严惩腐败是政绩,还清白者以清白也是政绩”的观念,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既要严查腐败,又要对诬告者“亮剑”,为清白者“撑腰”,当好党员干部的“守护者”。
此外,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为受到诬告者“洗清冤屈”,还清白者以清白、为担当者担当,帮助敢担当、敢负责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轻装上阵,理直气壮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让流汗者不流泪、担当者没有后顾之忧,保护好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重拳出击,果断出手,严惩不贷,对心怀叵测的诬告者“亮剑”,让诬告陷害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诬告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绝不让其有机可乘,让诬告陷害没有市场。绝不能让诬告成为干部干事创业路上的“拦路虎”和“绊脚石”,坚决避免“干多错多、不干不错”的错误导向,真正做到让流汗者不流泪,辛苦者不心苦,实干者得实惠。
稿源:荆楚网
作者:雷刚(英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