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孝感好邻居在高空托举小孩”的视频引得不少网友点赞。据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托举哥”介绍,他看到小区居民楼上一名三岁左右的小孩挂在六楼阳台外的防盗网上,便连忙爬上五楼的阳台,在冷风中托举孩子近半个小时。最终消防官兵赶到,成功将孩子救下。
近年来,“托举哥”救人的新闻报道可谓层出不穷。2012年6月,广州市民周冲徒手爬上三楼防盗窗托举女童;2017年5月,公交司机刘云托举卡在防护栏上的孩子;2019年10月,小区保安和初中生施救三岁女童。五个月前,还有媒体报道,一位快递小哥爬上派件车顶部举起小孩。见义勇为的托举固然令人感动,但它所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也令人反思,保护幼童的“安全网”为何频频出现漏洞?
首当其冲的,是家长监管的缺失。纵观近年来相关案例,可以发现无人看管是共同的特点。家长们或因上班、买菜、办事等外出,留孩童独自在家,以为把大门锁好便隔断了一切危险。殊不知,由于幼童具有好动、好奇心强、自制力差的特质,且不具备掌握安全知识的能力,即使在家里也可能“危机四伏”。再加上阳台是儿童可以轻松无阻前往的地方,如果没有大人及时制止,悲剧便容易酿成。因此,幼童家长应该摈弃内心“就走一小会儿,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警惕一时大意可能酿成的惨剧。
同时,居家安全防护的不到位也是儿童坠楼的重要诱因。如部分案例中,儿童来到阳台却意外失足,头部卡在阳台外防盗网上,身体悬空。那么,家长是否应该像把易碎品放在高处一样,在幼童和阳台、窗户之间增添屏障?如果阳台本就是孩子的玩耍之地,是否应该考虑把阳台封闭处理,或者完善防护设施,如增高栏杆的高度、缩小栏杆之间的间隙?
此外,相关的立法应该更加明晰家长的监护责任。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对孩童监护人职责做出了明细化规定,明晰了儿童独自在家的最低年龄,低于法律规定的年龄独自在家,父母疏于监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保护孩子的安全,给责任意识淡薄的家长敲响法治警钟,是有必要的。
来源:荆楚网
作者:吴雨璟
来源:重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