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从中央文明网传来好消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发布了,湖北省3个地级市、3个县(市)当选全国文明城市。十堰市、鄂州市、荆门市、枝江市、竹山县、丹江口市分别上榜。经复查确认,在武汉市、宜昌市、大冶市、宜都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基础上,湖北“全国文明城市”由4个增至10个,成绩斐然。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至高的荣誉,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方方面面,考核细则实之又实,细之又细,创建难度大之又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民生工作,一年一测评,三年一复核,文明创建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久之计,不光在“面子”,更在于“里子”。面对至高的荣誉,我们站在了崭新的起点,作为城市的主人,我们感到无上光荣与自豪。英雄的湖北,英雄的人民,站在新的起点上,必将以昂扬的姿态,倍加珍惜创建成果,从点滴做起,让城市彰显更多人性温度。
文明城市创建没有终点,要不断坚持,形成长效机制。如果牌子到手,创建到头,只会让来之不易的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成为水中月、镜中花。近年来,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各地建立了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赏罚分明的奖惩机制,从严检查的督办机制,投入大量资金、人力、物资,创建取得了一定成果。取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对我们创建成果的一种认可,更是一种期待与责任,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细节决定成败,细微之处的盲点、难点、痛点往往可能成为创建过程中的绊脚石,针尖大的孔能透过漏斗大的风,比如死角卫生、随处张贴的广告、占道经营、交通秩序、文明程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文明城市创建不光是基础设施上的完善,还包括软文化等,这么多内容都是文明城市创建的考核项目,非一日之功就能一劳永逸,还得久久为功。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进一步查漏补缺,慎终如始找不足,完善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长效机制,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文明城市创建要坚持从自我做起,立足本职工作岗位,着眼于生活细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的共享者,我们同饮一江清水,共吸一片空气。每一个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都应自觉担负起创建文明城市的政治责任,要主动立足本职岗位,着眼生活细节,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让城市文明之花绚烂绽放。在生活中,我们要做到礼貌待人,谦卑恭逊,不乱丢乱扔,不乱停乱放,不占道经营,爱岗敬业,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孝老爱亲等,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共同为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而努力,为文明城市创建添砖加瓦。置身于文明城市中,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个城市的主人翁,要充分发扬时代主人翁精神,以大家为我家,以自我为大家。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参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保持创建力责任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接续保持旺盛战斗精力,坚决防止麻痹松劲思想,一鼓作气,乘胜追击,争取摘得多连冠。
“独木不成林,一花难成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作,还要坚守为民初心,发动社会力量,依靠全员参与,群创群享,才能真正的提升城市温度。
来源:荆楚网
作者:周茂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