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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东湖评论:全面推进林长制,筑牢绿水青山底色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7日11:23 来源: 荆楚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推行林长制、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提出了明确要求。从湖长制的建立到河长制的推进,再到山长制、林长制的延伸,湖北的绿色生态建设不仅绘就绿色发展秀美画卷,还打造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湖北样板”。

林长制是指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省级总林长,市、县、乡等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各级林长,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的一项制度设计。林长制是继河湖长制之后的重要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改革创新,其核心要义在于,明确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主导作用,构建共抓林草大保护的体制机制。

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目前,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更需要有高质量的森林和草原作为有力的生态支撑。然而,我国森林覆盖率23.04%,低于全球30.7%的平均水平,特别是人均森林面积不足世界人均森林面积的1/3。森林和草原保护领域的短板依然制约我国的可持续、绿色发展,《意见》的颁布实施必然会全面加强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不断提升我国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事情的发展不是一蹴而成的,推行林长制也不例外。早在2017年安徽和江西率先探索林长制改革,积累推行林长制的有益经验,随后全国23个省区市开展林长制改革试点,再次总结经验、试点突破、由点及面。现在推行林长制的时机已经成熟,全面推广、整体铺开,让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的好制度在中华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制度已经明确,关键要看落实。按照《意见》的要求,到2022年6月要全面建立林长制,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稳扎稳打、快速推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专业培训,提升林长的履职能力,强化政策解读和宣讲,提升公众参与林草资源保护的责任意识,营造自觉爱绿护绿植绿的浓厚氛围。提高政治站位,架构起组织领导体系,明确细化各级林长的管理范围、职责任务,加强各级的统筹协调,让责任有人扛、山地有人管、森林有人护,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加大投入力度,配齐配强一线的生态护林员,推进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提升护林护草基层治理能力水平,让林长制真正落地落实。同时,强化督查考核力度,将考核目标和规定具体化、可操作性化,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加大责任追究,用严格的考核与追责来倒逼林长制落地。

保护生态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在新的征程中,必须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持之以恒的作风全面推行和维护林长制,让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更绿,建设生态、文明、美丽的中国。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能

【责任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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