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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东湖评论:让老旧小区“改”出人民幸福生活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6日23:23 来源: 荆楚网

1月24日上午,湖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隆重开幕,省长王晓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湖北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601个。老旧小区改造是“补短板、惠民生”的重点工作,同时也是“稳投资”的一步好棋。如果把老旧小区改造这个“众口难调”的“难”事办好,能为推进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刷墙面、铺路面、疏管道,这些“小修小补”已难满足群众“住得好”的需求,老旧小区的居民,正在期盼诸如加装电梯、改造上下水管网和电力线路、增设停车位、强化防水、智慧城市等“硬项目”。

鄂州市大旗墩小区已有50多年历史,改造后建起了篮球场,小区路面平整刷黑,楼栋墙面重新粉刷,生态停车位、彩砖铺就的步行道、街心花园、健身器材成为居民感受得到的“幸福源泉”;武汉市江岸区艺苑小区改造后,进入小区仿佛走进了戏院,高大的门楼融合了各种戏曲元素,黄鹤楼、祥云、宝葫芦“跃”上文化墙,墙上还以褐底白字的古时雕花形式呈现了艺苑社区的介绍和导视图。这些只是湖北省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一个缩影。2019年以来,全省已启动改造3871个老旧小区,其中,2019年有1339个,涉及27.2万户,已全部开工,完工率82.6%;2020年有2532个,涉及34.5万户,截至11月底,已开工小区2491个,开工率98.38%,有14.3%的小区已完工。

老旧小区改造中,“修修补补”的精细化改造将成常态,想要老旧小区变得好住,应既有顶层设计,又能因地制宜。在顶层设计上,湖北省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试行)》,编印了两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南》,对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容,以及项目组织管理、资源整合、投融资模式、群众工作、评价验收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指引,并在此基础上提炼总结出适合湖北省的“1+3”工作体系。“1”是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的实施意见;“3”是三个导则,包括一个工作导则、一个技术导则、一个政策导则。

但老旧小区改造“三分建七分管”,如果没有有效的管理措施,改造成果就难以长期保持,必须将一次改造和持续维护相结合,才能换来居民持久的满意与放心。一方面要深化党建引领,与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相衔接,推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工作体系,建立“共建共享共治”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强化“共治”,需要借助党员中心户和楼栋党小组构建社区居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下沉党员干部同社区居民的联系;通过召开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促使各报到单位同社区加强联系,逐步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我们要进一步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组织实施机制,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让居民从“要我改”变成了“我要改”,让老旧小区焕发青春,居民迎接新生活,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

稿源:荆楚网

作者:薛正文

【责任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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