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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东湖评论:逢“节”当守“洁”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20:10 来源: 荆楚网

牛年春节即将来临,各地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1年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强调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必须扭住不放、寸步不让,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实践证明,看住一个个节点、盯住一个个问题,是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重要“法宝”。“逢节必禁”,已成为上至中央,下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节日反腐的“规定动作”。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地不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重拳频出,狠抓“节点防腐”,采取“设关卡”“敲重锤”“严查处”“明责任”等有力措施,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把住节日腐败易发的环节和部位,经过一个又一个节日“攻防战”,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丝毫不可松懈。

过节期间,亲朋好友互相走动、礼尚往来,是一种习俗,也是人之常情。然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着节日的时机、披着礼节的“面纱”、打着“礼尚往来”的幌子,以“联络感情”为借口,变相贿赂,渐渐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温床。不仅让节日“走了样”,人情“变了味”,而且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败坏党风政风。从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失足落水”领导干部一系列贪腐案件看,贪腐者从“破纪”到“破法”,打开贪欲之门,走上堕落之路,70%以上的贿赂犯罪发生在节日期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廉洁过年是铁的纪律,商量不得,通融不得。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每逢佳节倍思亲”的同时,更要“每逢佳节倍思廉”,要时刻牢记自己的政治身份,扫除思想上的“灰尘”,应当时刻保持洁身自好的心态,恪守“一丝一粒,我之名节”的古训,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训诫,任何时候都把清廉做人、清廉为官的利剑高悬于头顶,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祛除庸俗之气,培养高尚情操,努力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情操品德,告别“人情交往”旧俗,跳出“礼尚往来”怪圈。要时刻念好廉洁过节的“紧箍咒”,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拧紧廉洁自律的“螺丝栓”,护住洁身自好的“安全阀”,挡得住“围猎”、经得住“捧杀”、抵得住诱惑,守好“廉关”、过好年关、把好底线,真正过一个安宁、祥和、廉洁的节日。

稿源:荆楚网

作者:雷刚

【责任编辑: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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