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取消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全省政府定价内容由31项减至27项且70%授权市县政府管理……3月1日实施的湖北省新版定价目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调整,这是近11年来该省第4次修订省级政府定价目录。
长期以来,公众对一些垄断行业的过高利润颇有诟病,一些垄断行业的成本好似“黑箱”,信息不透明,监管不到位,不仅消费者无法了解真实成本情况,连负责监管、监督的部门也很难掌控相关信息。湖北省政府定价目录的再“瘦身”,就是对民声的积极回应。
客观而言,就市场上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近年来政府一直都坚持了逐步放手放开,回归市场定价的原则,也得到了市场方面和老百姓的积极肯定与热烈回应。但是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成熟,对于仍旧保留的一些商品和服务的中央定价目录,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抑制市场活力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
众所周知,价格作为政府与市场之间博弈焦点,政府拥有定价权时处于绝对优势地位,放开定价后需要重新平衡关系,通过成本与信息的博弈实现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职能。
湖北省政府定价目录的再“瘦身”,再次彰显负面清单模式,但是对政府治理能力要求的正面清单却越来越多,原先直接定价的强行价格审批管制方式将会被更加复杂且科学的成本价格与市场信息监测管理所替代。政府职能将更多聚焦在依据法定程序对企业经营成本信息、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引导产业成本约束机制,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湖北省发改委表示,这次修订充分体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原则,除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新增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墓位(格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标准事项外,能放尽放、应放全放,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进一步完善。
政府定价目录的再“瘦身”,最终的目的就是在把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权还给市场的同时,体现市场化定价的原则,进而起到盘活市场又顾及民生的目的,保护好群众的基本利益,减少价格波动对百姓的影响。
来源:荆楚网
作者: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