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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评论大赛】买卖公益服务证书是对公益精神的亵渎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3日16:08 来源: 荆楚网

有媒体调查发现,公益服务证书在网上明码标价出售,证书种类多样、版本丰富、领域全面,有的商品链接中还有“高级防伪,唯一证书编号”等字样。公益活动的初衷是以善意为本,建设一个更和谐、更美好的社会。自愿性、非功利性应是公益活动的本质特征,伪造证书等行径已完全与其本质相悖,这种行为是在腐蚀着公益精神,必须加以规制。

在素质教育发展的大背景下,国家愈发重视对综合性人才的培养,希望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有所收获,志愿服务等一系列公益活动的参与证明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我们无法确保每一个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者的动机,但全社会对于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还是给予很高评价。但对于从未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却通过购买虚假公益服务证的行为,必须要予以制止,并从源头上进行查证,予以惩戒。

伪造、贩卖公益证书伤害的不仅仅是公益精神,而且是整个社会的公平秩序。若将金钱与努力志愿服务所得的证明画等号,那么谁想真心诚意投身到社会公益中去,谁又会发自内心地关照弱势群体,谁又能保障山区孩子会在支教活动收获知识与关爱?所以,应该回归到公益本身,公益精神不仅代表了一个人的精神高度,更展现着一个社会的公平尺度。重在鼓励更多的人志愿参与其中,并给予相应的激励,这才是正向循环。

针对此类事件,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出手管控:对转手、造假行为“一刀切”也绝不为过,只有对亵渎公益精神行为展现“严打”态势,才会更有力地维护公益与诚信的权威。就供需理论而言,有需求才会有供给,假公益服务证书风靡的根本原因是有人不正视公益精神、不敬畏社会诚信,想从中“捡漏子”。我们的确可以向破坏公益活动秩序的行为重拳出击,但在增强公益精神、维护社会公平上却不能操之过急,要计深远、谋长效。

长久看来,在教育体系中应抓紧建立诚信教育机制,增强诚信认识、培养公益精神;明晰公益界限、辨别公益行为,保护真正公益行为不受伤害也十分重要,为受到争议的公益组织正名、点明其积极作用,也是动员更多人参加公益的重要方式;加强对支教保研、综合评价等有关公益活动评优体系的监管和审查,确保志愿服务的真实性、公益性。

公益不是交易筹码,公益服务和个人诉求不应该被放到同一天平上。抵制伪造、转手公益证书行为也是对所有不公平现象说“不”。“持心如衡,以理为平 ”,公平社会需要规范,而最有效的规范就是每个人心中明确的衡量标准和不可逾越的底线。坚持标准、恪守底线,则公益活动会蔚然成风,社会公平才能得以保证。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孙宁浩

学校:中国传媒大学

【责任编辑: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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