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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评】东湖评论:聚焦关键“人”和“事”,打造清廉国企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10 来源: 荆楚网

近日,湖北省国资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清廉湖北建设旨在建设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好正实优”省份,通过清廉机关、企业、学校、医院、村居、家庭、文化“1+7”工作布局,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政商亲清、社会清和、文化清朗。

清廉国企建设在清廉湖北建设中地位突出、作用重要。近年来,通过健全落实管权管人管事制度,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保值增值监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入业务工作,有力保障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但也要看到2021年全国已查处国有企业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86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85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06人。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仍然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廉洁风险、腐败行为没有完全消除和杜绝,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警醒,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滚石上山的精神经常抓、抓到底。

国有企业公职人员既是落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保值增值重要责任的“关键少数”,也是清廉国企建设的组织者、参与者。误把“管家”当“东家”。一些违规违纪违法“栽了跟头”的国有企业公职人员,忘记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丧失党性原则,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令人警醒。当前国际国内环境复杂多变、市场竞争激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而繁重,对于国有企业公职人员而言,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更加迫切需要对党忠诚、对企业忠诚。只有对党忠诚、对企业忠诚,才能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也才会保持住清正廉洁的本色。

工程、人事、财务、资产、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管理行为极易产生廉洁风险,究其原因是有制度的“笼子”存在,但也存在“死角”和“盲区”。工程项目分包转包、大额资金随意拆借、并购重组高价评估、干部档案涉嫌造假等等,破坏了公开公平公正社会竞争环境,也滋生了国有企业腐败的“温床”和“土壤”。廉政风险排查犹如拍CT体检,可以把以往那些藏在深处的、不起眼的廉洁风险隐患找出来,制定、修订、清理、废除制度,使国企公职人员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经营管理活动在制度约束下进行。

国有企业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保值增值中,涉及与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打交道,分布在全球各地的国有企业还有涉外业务,加强对关键“人”和“事”“在线”监督至关重要。除了从大处着眼完善体制机制外,还需要从细处着手加强监督。根据《党内监督条例》《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监察法》规定,企业党委和纪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重点加强国有企业公职人员及其经营管理活动监督。统筹好审计、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出资人等各方监督力量,避免重复监督、反复监督和无效监督、无力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和监督实效。要发挥好职工的主人翁精神,让国有企业公职人员不仅依靠职工办企业,也让职工监督经营管理活动,实现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目标。

清廉国企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发挥着保驾护航作用。国有企业只有自觉履行好管党治党、治企兴企责任,带动、带领党员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政治生态优化、清廉文化入心、运行规范透明、职工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提高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来源:荆楚网

作者:朱大钊(湖北宜昌)

【责任编辑: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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