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在司法领域,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来自公正为民、来自德法并举、来自情法交融,更来自司法关怀。司法机关要在塑造公众价值观、世界观、道德观、伦理观等道德精神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充分运用司法断案的惩恶扬善功能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
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法律实施依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让人民群众在生活中处处感受到幸福,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司法机关要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道德要求和发展理念,面对不同价值观念的激烈冲突,不仅要根据证据事实依法保护个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要以法治手段、法治思维,积极主动肩负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使命,切实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努力以司法审判维护社会公共道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司法机关要坚持以人为本,将案件审判由侧重财产权益保护转变为全面关注当事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和财产权益,推动家事审判更加专业化、人性化。要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实现对尚未破裂的婚姻和问题家庭的救治,促进家庭和睦,培育良好家风。要严格执行反家暴法,坚决落实人身保护令制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倡导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维护公序良俗。
法律是冰冷的,但司法服务应该是有温度的。要全面优化诉讼服务品质,创新司法惠民举措,在设施、布局、服务功能等多方面尽可能体现人性化,努力打造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一流服务。要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切实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敞开大门。积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创新成果同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证据交换、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网上送达等一系列诉讼活动,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将司法救助贯穿于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依法实行诉讼费缓、减、免、退制度,对于符合条件接受救助的困难群众,在第一时间为其提供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众无钱打得起官司、有理打得赢官司,着力营造“零距离、无障碍”的司法服务氛围,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注入司法的温情与关怀。
司法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只有以主动的姿态唱好为民的旋律,才能充分释放和传递司法温度。只有把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向往作为司法建设的价值导向和追求,将这种情感和理念渗透到司法的每一个领域,让司法更有力量、更有是非、更有温度,使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方能践行好司法“公正为民”的初心使命。
稿源:荆楚网
作者: 徐永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