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全省组织部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思想破冰、考核评价、党建引领、人才服务、职能优化、管理监督等六个方面,提出了系列务实管用的硬举措,要求全省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切实履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剑指营商环境净化,助力“好正实优”省份建设。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营商环境是重要的发展基础,企业的生存发展壮大,人才的创新创业,始终都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从中央层面讲,强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多推“啃硬骨头”的举措,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从地方层面讲,如何实现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目标要求,也需要我们以最优的环境、最诚的真心、最快的效率吸引全球全国的企业、人才、资金来湖北落地开花结果。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地方改善基础设施硬环境,也要在法治环境、行政服务等软环境上有创新,发挥制度的支撑、保障、激励作用。而基层作风更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政策兑现、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干部作风等都是影响营商环境好与不好的重要因素。因此,既要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也要做好市场监管的“加法”,更要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以主动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让人才省心,让企业安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就要严格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坚持维护契约、公平竞争等基本原则。让不同所有制企业有公平待遇,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期的营商环境,给各类市场主体吃上“定心丸”。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以突出“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提出了系列务实管用的硬举措,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职责,湖北的做法无疑将推动该省干部干事创业作风极大转变,为企业发展营造更优环境,为人才创新创业保驾护航,为湖北拼搏赶超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俊(武汉新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