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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东湖评论:爱国主义教育需要家校“同频共振”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31日20:18 来源: 荆楚网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的实施将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该法规第十六条明确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家庭教育,其中包括爱国主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爱国主义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尤其是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一直以来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受到时间、空间和应试教育的影响,很多学校传统做法就是通过在校内开展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朗诵、演讲、征文、手抄报、辩论会、讲座、报告会、班会、歌咏比赛等形式进行集中教育。这既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又激发学生爱国主义的思想感情,也强化了学生的家国情怀。但是,除了在书本知识方面普及之外,课堂以外的爱国活动也是相当重要的教育方式,多让学生走出课堂,沉浸式感受,这样更能入脑入心。

在“学校-家庭-社会”的“通识+个性+导向”立体化爱国主义教育体系中,学校主要完成的是爱国主义通识教育和孩子的个性化教育,而家庭针对孩子的具体情况,重点完成孩子的个性化补充教育,社会主要发挥主流文化与媒体的导向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和责任人,在家庭教育中对孩子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具有一定的优势,可以和学校教育进行互补、家校协同,将会事半功倍。

为此,家长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尊重孩子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增强孩子的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等爱国主义意识,培养家国情怀。譬如:家长首先要有道德修养和爱国情操,并在生活中以身示范、言传身教;可以给孩子讲述祖国的历史、英雄人物故事、时代楷模、主旋律爱国电影、国家发展取得伟大成就等等;可以带着孩子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历史遗迹、重大建设成就展和祖国的大好河山;家长可以在特殊节日或纪念日带孩子参入到相关社会活动中。只要家长多留意、多观察,生活中从不缺乏爱国主义教育,到处都是培养孩子崇高的爱国主义情感的生动课堂。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爱国主义教育需要从娃娃抓起,实现校内校外、家校协同,互相促进,互为补充,形成合力,让爱国主义精神融入血脉代代相传。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帅(武汉江汉区)

【责任编辑: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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