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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东湖评论: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画出共同缔造“同心圆”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5日23:29 来源: 荆楚网

党的十九大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随着新时代社会矛盾的主要转化,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新期盼,对精神娱乐活动提出了新需求,对美好人居环境提出了新愿景。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实现人民群众的新愿景,是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转变角色:从“观众”到“主角”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共同缔造”是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难事、实事、小事,并非邀请群众当“观众”,让“观众”来“看剧”,“看完剧”自发评价“满意不满意”,而是党建引领,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引领群众当“主角”,让“观众”来“演剧”, “演完剧”自身体验“幸福不幸福”。花楼水塔街道永康社区在街道工委“5+1”片区综合党组织联盟的组织架构下,凝聚水塔片区综合党组织联盟优势资源,汇聚街道职能部门、下沉单位、社会组织、物业公司、党员骨干、居民志愿者等多方力量,结合“决策共谋、建设共管、发展共建、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工作路径,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出倡议,让群众当“主角,充分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

改变身份:从“旁观者”到“参与者”

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塑造群众精神是“共同缔造”的关键。“共同缔造”活动中,人人都不是旁观者,人人都是参与者。激发群众参与。

一方面,要为群众提供参与平台,如,成立议事会、理事会、评议会等,让群众有组织、有渠道、有平台参与;另一方面,要让群众自行制定参与规则,引导群众建立社规民约,让群众真正统一规则、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譬如,江汉区花楼水塔街道街工委通过社区共商共议共享平台引导辖区居民群众建立“要事共商、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制度,携手居民群众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不断提升小区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渐变行动:从“要我干”到“我要干”

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共同缔造”的实质。

花楼水塔街道工委联合辖区八个社区将共同缔造理念落实到一件件群众关心的实事中,激发群众的创造活力,引导群众从“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行动转变,通过以群众自主选择的基础设施、居住环境、公共服务等微项目和文体娱乐、志愿服务、社区互助等小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义诊、关爱老人、就业援助、创业培训等社区公益活动,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暑期课外辅导、防诈宣传等服务,并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从认识论角度来看,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密切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回应人民群众的普遍期待。从方法论角度来看,共同缔造以人为本的具体实现,创新基层治理的最新探索。我们要从认识论和方法论角度,准确把握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理论依据、深刻内涵、精神要义和路径方法,变“你、我、他、她、它”为“我们”,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推动“共同缔造”活动广泛开展,画出共同缔造“同心圆”。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蕊(武汉江汉区)

责编:廖逢倩

【责任编辑:廖逢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