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强调,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这篇重要文章,为新时期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国无恒强无恒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乃是治国安邦的重器。奋进新征程,面对法治体系建设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使全面依法治国“根基牢固”;确保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乘法治“东风”奔赴伟大征程,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把准方向,以“法治之魂”推进体系建设。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强调,“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套符合中国国情、有效解决中国问题的制度体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从理论层面而言,一切伟大的实践,都需要科学理论的正确指引。办好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就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弄明白法治建设为了谁、依靠谁、怎么做等问题,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从实践层面来看,“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我们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就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这是在行动上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前提。总之,只要在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法治就拥有“坚定依靠”。
压实责任,以“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何将公平正义贯穿至“行动中的法律”的全方面和全过程,这点至关重要。“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要想确保司法公正,将良法善治落到实处,司法机关必须牢牢坚持司法为民这一根本宗旨,保障人民权益、维护人民利益,把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化解矛盾等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方式;必须推进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不断加强司法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建设,健全司法公开常态化机制;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以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公平感、获得感、幸福感。
以民为本,用“法治之力”增进人民福祉。依法治国的基础在基层,根基在民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构建和谐美好的法治社会,就要恪守“以民为本”的基本准则。在法治工作中,要关注人民群众的利益与诉求,法随时变,对于群众关切的新兴重点问题,比如电信诈骗、“饭圈”乱象等,要完善法律法规,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夯实“薄弱点”;通过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广用民力找准立法切口,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增进立法机关与社会大众的双向沟通,以逐步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同时,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不断增强法律监督质效,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有保障。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承载着亿万人民对公平正义的美好追求,让我们举全党之力,压实责任,狠抓落实,让“法治之光”照亮伟大征程,在法治强国之路上不断谱写新篇章。
稿源:荆楚网
作者:范芷欣(武汉江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