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英烈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
一部可歌可泣的党史,以牺牲与奉献书写;一面面高高飘扬的党旗,由无数英烈的鲜血染红。我们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铭记英烈,尊崇英烈,在英烈精神之光中汲取奋进力量、勇担时代使命,在“见贤思齐焉”中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凝聚大无畏奋斗精神,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弘扬英烈精神,坚守“雪耻需倾洞庭水,爱国岂能怕挂头”的崇高理想信念。近代以来,据不完全统计,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英勇牺牲,一个个为国捐躯的热烈忠魂铸就起了中华民族不朽的精神丰碑。信仰为支柱,身躯是钢铁。从“威武不能挫其气,利禄不能动其心”的李大钊,到“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的夏明翰,再到“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的方志敏……这些铿锵有力的誓言,呐喊出革命先烈对党的绝对忠诚、对祖国和人民无限真挚的热爱。支撑他们奋勇献身最根本、最核心的要素,正是对共产主义的绝对信仰和“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磐石信念。我们广大青年干部要从烈士精神中不断汲取精神之“钙”, 深植爱国情怀,传承红色基因,增强信仰之力,继续沿着革命前辈足迹奋勇前进,以迎难而上的态度、攻坚克难的勇气、实干兴邦的魄力,用热血奋斗为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未来贡献出智慧与力量。
守护英烈精神,尊崇“一寸山河一寸血,一抔热土一抔魂”的高尚道德情操。英烈是一个民族的精神脊梁,守护英烈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和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曾饱含深情地指出:“对一切为国家、为民族、为和平付出宝贵生命的人们,不管时代怎样变化,我们都要永远铭记他们的牺牲和奉献。”敬仰英烈,就要维护英烈、捍卫英烈。不可否认,当下在网络中不乏一些别有用心之徒,编造、歪曲历史事实,在调侃恶搞英烈中哗众取宠,在污蔑英雄中解构崇高,让历史蒙尘、英雄蒙羞。这样的亵渎行为,触及到我们每个人的情感底线。事实上,捍卫英烈就是在捍卫民族的历史,守护英烈就是在守护国家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烈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和人民永远尊崇、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国家保护英雄烈士,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纪念,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面对这种抹黑英烈的言行,我们要敢于亮剑,敢于发声,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依法追究责任,义不容辞维护英烈名誉,让讴歌英雄、争做英雄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传承英烈精神,汇聚“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磅礴奋进伟力。一切伟大成就都是接续奋斗的结果,没有革命先烈们的流血牺牲,就没有今日之中国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繁荣景象。伟大的英雄烈士为祖国而战,为人民而死,他们一往无前的拼搏姿态令人感佩,他们不屈不挠的精神意志令人敬仰,正是这种革命的强大精神引领我们不断拼搏奋进。“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如今,历史的接力棒已经交到我们这代人的手中。和平岁月里,我们虽不需要人人都去赴汤蹈火,但是新时代的伟大事业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我们要弘扬英烈们不怕困难的奋斗精神,翻越新时代的“夹金山”、强渡新时期的“赤水河”,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信心和决心,以勇往直前“赶考”的姿态,以拼搏进取、吃苦耐劳、牺牲奉献的精神,发奋图强、不懈奋斗、勇于担当、奉献自我,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传承是最好的纪念,奋斗是最深的缅怀。踏上新征程,我们要大力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无私奉献、敢于牺牲的英烈精神,从中汲取强大的精神动力,砺初心、担使命、永奋斗,在传承英烈精神中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稿源:荆楚网
作者:范芷欣(武汉江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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