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住房安全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基础,住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方案》的印发,展现了湖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体现了湖北省全面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为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湖北一直在行动。《方案》印发前,湖北省坚持“不漏一户一房”的原则,快速行动、精准排查,超过8.8万人参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今年4月30日以来,已排查居民自建房636.7万栋,共发现9.9万余栋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已整治28294栋。在具体排查中,各地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比如,武汉市借助党员双报到机制,利用党员下沉社区机会协助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荆州市实行社区干部包片负责制,对经营性自建房逐户排查登记,确保一户不漏;十堰市各级住建部门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对标对表、周密安排,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稳步推进、效果明显。一直以来,湖北都将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作为重点工作,从农村到城镇、从生产到居住,从各领域、各环节切实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安全隐患面前,容不得任何侥幸心理。2020年山西襄汾“8.29”事故和2022年湖南长沙“4.29”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也为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因此,必须要高度重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方案》的印发,从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三个大的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排查整治目标、重点、方式等,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建立长效机制,体现了湖北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度重视与务实举措,真正为人民群众筑牢住房安全“屏障”。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责任是前提。对于自建房安全,要突出和压实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责任,以责任落实换来群众居住安全。对湖北来说,接下来的排查整治工作,要做到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分类整治、压茬推进,按照“一栋一档”建立档案,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漏一户一房。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坚持先急后缓、边查边改、销号管理,“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保障自建房安全,强化监管是关键。长期以来,对自建房安全监管不到位是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很多地方自建房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顺,基层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审批和监管脱节等。对湖北来说,必须要在全面排查整治隐患的基础上解决好监管问题。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全面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审批部门的事后监管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实现自建房安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安全生产重如泰山,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中推动高质量发展。《方案》已经印发,湖北省各地要在抓好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对照工作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发扬攻坚精神,紧盯不放、铁腕整治,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工作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稿源:荆楚网
作者:舒适(湖北武汉)
责编:杨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