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1)》,客观总结了社会各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成绩,指出当前仍存在重点领域消费侵权现象不容忽视、网络交易消费者保护面临新的挑战、消费环境改善方面还存在不足等诸多问题。
伴随着人民生活质量水涨船高,新消费概念几乎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日益面临新挑战。就拿《年度报告》中梳理的2021年重点领域消费侵权现象来说,互联网平台打着提供“免费”或“个性化”服务的旗号过度收集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一些知名餐饮品牌屡屡爆出食品安全事件;新能源智能汽车消费纠纷新发问题多;未成年人与老年人被侵权形式多样复杂……隐藏在新消费“画皮”之下的种种套路让人防不胜防。
这些乱象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就明确提出,要全面创新提质,推进消费平台健康持续发展,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
置身于新消费场景中,纷繁复杂的市场反应助长了不良企业打“擦边球”的底气,变化多端的“种草风”让消费者一时失去了理智,法律制度的滞后性让监管部门难免无所适从。要破解这种困境,社会各方应当在“变”与“不变”之间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消费者要清醒认识“变”与“不变”,让消费回归理性。要意识到无论消费方式和营销模式如何翻新,商人“将本求利”的本质都不会改变,要对各种资本力量出于营销目的作出的广告、宣传、承诺等保持质疑,少一些从众心理、攀比心理、占便宜心理,自觉抵制超前消费、超能力消费等畸形消费理念,牢固树立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理念。
市场主体要科学看待“变”与“不变”,实现健康发展。要意识到无论时代和科技如何发展,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都不会改变,要摒弃“流量为王”“割韭菜”“一锤子买卖”等错误心态,自觉树立正确的商业理念,把更多的心思花在改进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上,而不是挖空心思去贩卖焦虑、兜售话术,做到多些真诚、少些套路。
职能部门要准确把握“变”与“不变”,提升放管服效能。要意识到无论消费纠纷如何变种,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不懈奋斗的初心都不会改变,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持续推进科学化、精准化、智慧化监管,既要用力用劲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不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更要用心用情为茁壮成长的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保驾护航。
我们应当认识到,消费既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着力破解消费维权问题既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利抓手,更是增进民生福祉、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答题”。只要全社会同心同德、相向而行,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我们就一定能够答好消费维权“新问卷”,让人民群众在新经济的“蓝海”中自由自在地乘风破浪。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斌(湖北武汉)
责编: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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