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十七条措施,释放系列政策红利,允许修复后3%土地可用于产业开发、修复产生的土石料可自用也可销售。这一利好消息标志着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从此有了政策支持,生态修复项目正式迈入市场化运作阶段,对加快美丽湖北建设,率先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长期以来,因城镇建设、工业开发、资源利用等,一些生态系统受损退化问题突出、历史欠账较多,单靠政府投入无法快速解决量大面广的生态问题。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十七条措施的出台,为社会资本提供了开发利用、规划调整、专属指标、资源利用等诸多红利,让社会资本享受优先权和自主权,撬动了社会资本力量,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是激发产业发展活力的有力举措。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项目,能够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创新活力,丰富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和发展模式。宜昌市夷陵区的809微度假小镇,曾经的老三线兵工厂,在废弃多年后,经过宜昌交旅集团的加固翻修,加以现代化的元素改造,将老工业厂区与自然风光兼收并蓄,让昔日废弃兵工厂焕发新的活力,变身为网红打卡点。这种社会资本参与的开发利用项目,发挥了奇思妙想,盘活了闲置用地,让更多更新的产业发展模式进入我们的视线。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的同时要强化政府监管。“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转移支付资金8779亿元,生态保护修复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关键词”。对于社会资本来说,参与生态修复是不可错过的发展机遇,我们在做好激励的同时,也要规范生态修复市场的秩序,要建立严格的行业审批监管制度,上好“紧箍咒”,画好“生态线”,严禁一些社会资本“跑马圈地”,借生态修复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实。近年来,财政部湖北监管局聚焦生态环保类项目,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通过穿透式监管,剔除不合规债券项目,加强对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切实造福人民的生态环保类项目的辅导,让好政策发挥出了好效果,确保每一分债券资金都为荆楚大地增添一份绿色生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是必由之路,也是有力举措。在社会资本的推动下,绿色发展理念的春风将吹遍大江南北,在青山绿水间,奏响“美丽中国”的湖北乐章。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萌(宜昌宜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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