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评论员 詹蔷
近日,广东河源一名应届生反映,自己通过去年秋招与中国联通河源分公司签订“三方协议”,近日被告知因年龄超24岁需要解约。虽然,这起事件在媒体和网友的关注下得以解决。但是,24岁的应届生就业门槛还是挑动着公众神经。
绘图:徐宇瑨(东方二次元)
从35岁就业门槛到24岁应届生就业门槛,年轻人能自由选择职业的时间越来越短。企业等用人方的这种年龄限制,明显是在制造年龄焦虑,加剧年轻人竞争。
用人单位对年龄的限制,其实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劳动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为了给求职者以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应当转变思路,不在年龄问题上一刀切,而是重点考察其综合素质。另外,人社部等部门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来约束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的年龄歧视。
不论多少岁,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我们这个社会应当尊重不同年龄阶段的人,而不是人为设限,更不应当制造年龄焦虑。只有一个人人都有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