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通过开展“汽车换新”“汽车下乡”、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活动鼓励汽车消费,对消费者发起“强刺激”。
在全球经济形势下行的背景下,新一轮“汽车下乡”对汽车厂商无疑是一个喜讯。各汽车厂商的产能、销量和收入也将在此次政策刺激下迎来一次新的提升。面对广阔的国内汽车消费市场,尤其是广大的农村市场,各汽车厂商能否赢得更多的份额,关键在于各汽车厂商本身的技术、服务等综合实力。各汽车厂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村市场并不等同于低端市场,不要奢望通过“汽车下乡”政策消化不被市场认可的汽车。“汽车下乡”政策的另外一层含义在于政府用消费政策刺激汽车厂商立足农村市场进行技术、服务的转型迭代升级,开发出技术更先进、服务更贴心、场景更实用的汽车产品打开农村市场,在激烈的汽车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获取更大的农村市场份额。
“汽车下乡”政策的目的在于刺激消费,实现汽车厂商“卖得出”和农民“买得起”的双赢局面。但要实现这个双赢局面却不能仅仅停留在汽车厂商卖出和农民买到这个基层买卖层面,更需要汽车厂商提供周到、完善、及时的产品售后服务,切实让农民所购买的汽车能用得起、用的舒心。而这也才是各汽车厂商面临的最大考验,面对地广人稀的农村,如何提供与城市同等的售后服务?这需要各厂商在推出下乡产品之前就要有应对策略和措施。否则,等农民用车的售后服务需求出现之时才手忙脚乱地应对就为时晚矣。这不仅损害了农民的正当权益,更是对自身品牌形象的极大损害。因此,各汽车厂商必须把售后服务和产品质量摆在同等甚至更重的地位,将优质售后服务当成汽车产品竞争力的卖点来实施营销,提升自身产品竞争力。
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汽车都是一个重要的改善型商品,需要各个家庭综合考量经济收入和支出是否能够承担的起购买和使用汽车的相关费用。“汽车下乡”政策的确诱人,但这一政策其实有其针对的特定群体即经济收入能够支撑汽车消费的人群,并非人人都可以享受这波红利。因此,广大群众需要理性对待这一经济刺激之下的政策“红利”,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条件来决定是否购买消费汽车。购车决策必须是建立在充分的量入为出的考量之下,而不是为了所谓“面子”“攀比”而进行的盲目消费,避免陷入债务危机,从而影响正常的生活。
新一轮的“汽车下乡”不仅能够提升农民幸福指数、改善农民生活,而且能够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和实事。我们期待,通过政府、汽车行业及群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能够尽快实现政策的初衷,推动国内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消费的迭代升级。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清渊(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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