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湖北省委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来,各地各级各单位迅速行动,以党建引领为先导,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配合国家大政方针,主动出击,积极有为,为人民群众纾困解难,党员干部身体力行,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为基层群众排忧解愁,书写了一副新时代“群众路线”的壮美画卷。
少数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却有一些疑惑,干部带着诚意去了解群众困难,却发现难以和群众打成一片,问题出在干部身上。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善于研究和把握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增强群众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只有时时刻刻把人民放在心上,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勤下基层,与他们建立深厚牢固的情感,才会真正感受到人民群众的“真”与“诚”。
“身要勤”更要“心相融”。有情怀,才有责任担当,有情怀才有目标方向。党员干部下基层,不是“走过场”、不是摆“花架子”,而是要秉持为民情怀,通过脚踏实地办实事、解难题,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开展“下基层察民情暖民心解民忧”过程中,不仅要“身入”,更要“心至”,要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从结交群众朋友开始,沉下身子走门串户,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真正将心融入到群众中去,坚持眼睛往下看、劲头往下使,重点关注“七类特殊群体”,全面掌握群众想什么、盼什么、忧什么,真正把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访清楚,把影响创业富民的短板弄明白,把影响基层稳定的矛盾隐患摸透彻。
“莫畏难”更要“须有为”。问题梳理得再细致、查找得再全面,如果不一以贯之抓落实,在群众眼里只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对于“下基层察民情暖民心解民忧”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矛盾,党员干部不能有畏难情绪,切莫瞻前顾后、绕道而行,而是要迎难而上,主动担当作为。对自身能力范围内的问题,要主动牵线搭桥,多打几通电话,多跑几趟部门单位,争取问题早日解决;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在耐心做好政策解释的同时,要认真思考问题解决的切入点,发挥后方单位的优势特长,多方协调找出问题解决的方法路径;对基层隐情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汇报,要发挥好“雷达”、“哨兵”的作用,加强分析研判,提高警觉性、预见性,提前介入,争取在问题的萌芽状态加以解决。
“援以手”更“援有道”。下基层活动的评判标准不是看数字看声势,是要往群众的脸上看,把问题解决得好不好、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最终衡量标准。对特殊群体的问题解决要着眼常态机制和长效机制,不仅要“援之以手”,更要“援之以道”,从对特殊事件或问题的处理与解决中,提炼出规律性的措施与对策,并且让这些“措施与对策”制度化,在今后处理类似事件或问题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具体实践中,我们要强化对矛盾问题解决的跟踪问效,落实好分类办理、问题交办、定期回访等工作,看准的事一抓到底,推动问题切实解决,让群众感到温暖、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我们还要谨防问题解决“虎头蛇尾”,一阵热闹之后黯然收场,要注意对政策的合理把握,防止出现脱离政策条件的解决,避免脱离政策框架后带来“后遗症”。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下基层活动中,我们要摆正位子,放下架子,俯下身子,深入到群众中,达成“心相融”,真正做到“脚下沾有泥土,心中挂着百姓”。
稿源:荆楚网
作者:曹阳赤(宜昌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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