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当前,湖北省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是否更足、幸福感是否更强、安全感是否更多,正是检验我们为民解忧是否取得实效的最高标准。
解民忧,要变“我端菜”为“你点菜”。俗话说,“九层之台,起于累土。”群众对生活空间的细微变化最敏感,对点滴需求最上心,对身边的公共事务最有发言权。党员干部要杜绝“所送”非“所需”、“所做”非“所盼”的现象,而是紧盯群众房屋漏雨、停车难、供水不稳定、夜间出行安全等看似虽小,实则是基层和群众心中“大事”的民生实事,带着忧民、爱民、为民、靠民、惠民的深厚感情,贴地行走、脚踩大地,及时掌握最真实最客观的群众需求,起而行之抓落实、做到位。
解民忧,要变“大口号”为“小切口”。古人云:“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实践证明,只有党员干部心中装着群众,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人民群众就会惦记他、信任他、支持他。譬如,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党委把解决群众夜间出行安全问题作为为民解忧的突破口,投资116.2万元在沿G241国道红绿灯路口至集镇两侧安装路灯,有效解决群众夜间出行安全隐患问题。看似细微,实则关乎群众出行安全,也让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为民解忧的决心。
解民忧,要变“独角戏”为“大合唱”。解民忧不是党员干部独唱戏,而是要尊重老百姓的主体地位,经常性的出现在田间地头,深入群众,了解民声,与百姓促膝长谈、与群众同甘共苦。组织、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谋划工作路径向人民群众问计,落实工作举措靠人民群众参与,衡量工作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只有这样,才能找出为民解忧的最大公约数。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历民之事、毫末必去”。就是说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只有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才能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以此来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华镇(宜昌点军)
责编:詹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