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设“社区幸福食堂”,重点满足失能、失智、独居、高龄等不具备做饭能力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兼顾满足其他老年人就餐的便利性、多样性。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国家统计局2021年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2.6亿人,占全国总人口18.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
聚焦聚力“老有所养”,需要不断健全养老助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开设“幸福食堂”,让老年人坐在明亮整洁餐厅里,用着精致细腻的餐具,品尝着营养丰富的饭菜,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在“有滋有味”中解决老年人吃饭问题。比如,宜昌城发集团首家社区幸福食堂——城食记平湖馨苑店,“6块钱3个菜,米饭和汤都免费,分量多、好吃又不贵,我每天都来这里吃”“这里饭菜干净又卫生,以后再也不用自己做饭了,确实感到很幸福”获得附近居民的称赞。家的温馨、食的美味、人的喜悦溢于言表,离家近、食材好、价格廉的优势,让“社区幸福食堂”让老年人获得了“舌尖上的幸福”。
幸福食堂服务对象多为社会老年人,有较强的公益属性。幸福食堂需要政府、社区和居民共同协商、协调配合。政府要根据社区失能、失智、独居、高龄等不具备做饭能力老年人情况,引进有资质、有信誉、有爱心的优质社会餐饮企业,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税费、购置设施方式支持兴办幸福食堂。社区可以免费提供场地,协调减免水电气安装费用,享受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餐饮企业要加强食材采购、加工管理,在满足特殊老龄群体用餐需求前提下,提供一般老人、年轻人用餐服务,通过开源节流、薄利多销等方式,在承担社会责任和分担运营成本中找到“平衡点”,让幸福食堂办起来、办下去。
防疫安全、消防安全、设备安全、食品安全是幸福食堂办得起、办得好、办得久的根本保障。民政、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强化综合监管,重点加强对食材生产、采购、加工等环节监管,注重疫情防控管理,监管好水电气和厨房加工设备安全,确保防疫、消防、设备、食品绝对安全。此之外,要动员慈善机构、爱心企业、乡贤能人、志愿服务组织力量,捐钱捐物购买设备、提供食材,服务特殊老龄人群订餐送餐,帮助维护幸福食堂秩序,共同为办好幸福食堂献计献策、出力出钱。
食品安全、价格便宜、饭菜可口已经成为幸福食堂在老年人心中的印象。幸福食堂人气越来越旺,才能办得越来越久,老年人的幸福感才会越来越强。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邱媛媛(湖北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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