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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评】东湖评论:用好用活容错纠错机制为干部担当作为撑腰鼓劲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6日16:37 来源: 荆楚网

当前,改革与发展是党员干部的首要任务。要改革,尤其是深水区的改革,面临的情况和问题具有复杂性、敏感性,难啃的“硬骨头”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考验干部创新干事的能力,要求干部打破陈规,大胆创新干事,显得越来越必要。国家事业发展任重而道远,要引导干部在学习与实践中自觉提高自身政治素养,不仅需要干部提高自我思想觉悟,还需要以“制度文化”的构建为核心,从完善制度机制、形成正确价值导向等方面入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在此背景下,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讲话中针对解决“为官不为”问题,提出了“三个区分开来”。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要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再次指出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近些年来,在中央政策号召和指引下,各地积极予以回应,一批有关构建容错机制的政策相继出台。

近日,《湖北省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出台,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进一步解决了容错纠错制度落实落地的堵点、难点,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立足实际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的创新实践,对于激励全省各级干部坚定信心、放下包袱、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主动“争要素、解难题、促发展”,发挥“定心丸”、“动力源”作用。

建立和完善干部容错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的现实需要。一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领导干部勇于啃硬骨头、闯难关,攻克并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建立容错机制,正是从制度层面提供一定的试错空间,保护和鼓励党员干部大胆改革。二是营造干事创新包容文化的必然要求。古往今来,乃至未来的中国发展之路,只有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的政治生态和文化氛围,消除“有为之人”的后顾之忧,重用冲锋陷阵者、敢于亮剑者、勇于创新者、无私忘我者,包容小过,着眼大势,才能激活创新改革的一池春水,保障新常态下的经济社会得以健康可持续发展。

建立和完善干部容错机制是调动干部干事创业主观能动性的实践需要。通过建立容错机制,为广大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促进干部敢作敢为、勇于创新。一是为创新改革者树立“方向标”。通过系统设计,明确敢作为与乱作为的边界,始终以“实在实干实绩”为风向标和指挥棒,激发干事创业的巨大热情。二是为创新改革者戴上“护身符”。从制度上进行规范,不让改革和发展的风险由个人承担,做敢于担当者的坚强后盾。三是为创新改革者吃上“定心丸”。旗帜鲜明的褒奖改革者、鼓励改革者、支持改革者、保护改革者,充分化解干部顾虑,增强底气,卸下思想包袱。

《湖北省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将充分释放容错机制的激励效能,推动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扛起敢容与真容的责任,为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提供了规范格式和实践依据,有力破解了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过程中存在的不敢容、不会容问题;协助基层干部把握可容与不容的界限,进一步细化容错纠错事项清单,切实让基层干部知道哪些错误能容、哪些不能容、能容到什么程度;一体推进干部干事创业防错、容错与纠错,对应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建立健全事前“防错”、事中“容错”、事后“纠错”机制;有利于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政治生态。通过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各级干部对容错纠错机制的了解认知,促进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变被动容错为主动认定,切实提高容错纠错机制运用频次,继续给勇于担当者、开拓创新者、奋勇前行者搭建新的干事创业舞台,让敢于担当、奋发作为在全省蔚然成风。

稿源:荆楚网

作者:朱亦邱(武汉经开区)

责编:王舒娴

【责任编辑:王舒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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