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黄河保护法。这部法律将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黄河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和摇篮,保护母亲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黄河保护法的通过,使得母亲河的保护、治理上升到法治高度,护河、治河有了法治之“盾”。
1952年10月,毛泽东同志于日理万机之中起身,来到他日夜牵挂的黄河边。这是新中国成立之后,毛泽东同志第一次专程离京视察。面对这条母亲河,他心潮澎湃,也忧思难抚,千叮咛万嘱咐:“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不然,我是睡不好觉的”。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发出“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擘画新时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而今,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黄河保护法,全面推进国家的“江河战略”法治化。从“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到“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再到“黄河保护法表决通过”,历史见证了中国几代领导人心系母亲河,带领人民在治理黄河征途中劈波斩浪,创造了黄河岁岁安澜的伟大奇迹。为世界大江大河治理与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了典范。
黄河保护法是依法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黄河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11章,共122条。黄河保护法把握黄河流域特点,紧紧抓住黄河保护的主要矛盾,从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约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原则。并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水沙关系调节的“牛鼻子”,针对各种特殊问题,对特定区域、特定问题规定特别措施。另外坚持全流域一盘棋,妥善处理多元诉求,平衡各方利益,统筹谋划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共同抓好大保护,协调推进大治理。这部法律的出台,是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是解决黄河流域特殊问题的现实需要。让保护黄河的行动有了法律支持,让污染黄河环境、破坏黄河流域生态者承担更大更严法律责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黄河保护法也不例外。营造依法办事氛围,人人争做守法用法“践行者”,才能让违法者无处遁形,保障黄河保护法的落实落地,切实成为保护黄河的坚实屏障。相关部门要加强黄河保护法的普法宣传,根据不同地域文化特色,针对不同年龄段的人群接受方式,将黄河保护法关键内容创编成快板、小品,拍摄成短视频,或印制成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让新规定、新制度、新精神、新举措褪去“冷冰冰”,带着“泥土味”从“法律文本”走进广大人民群众中间,住进大家的心里。树立“保护母亲河,责任共担负”的强烈国民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黄河流域内的相关责任部门,更要拿起黄河保护法这把“标尺”,“一把尺子量到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铁的手腕保证黄河保护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尽快落地生根、贯彻落实。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孕育了璀璨厚重悠久的华夏文明,是中华民族世世代代生生不息的精神血脉。保护母亲河,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保护母亲河,更是每一个中华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以黄河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从学习、推行黄河保护法开始,人人争做黄河的保护人,争做华夏文明的守护者,共同实现“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美好愿景,描绘新时代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壮美画卷,奏响保卫黄河法治乐章。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平先(宜昌兴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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