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湖北省正在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力争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此项活动不仅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落实的生动实践,更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载体。
所谓“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即是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路径,构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的城乡社区。此项活动的核心主旨就是要整治和改善省内城乡社区的人居环境。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来已久,每年都会牵扯大量人力物力,但整治成效一直不尽如人意。在少数村社,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甚至演化成了“干部带头干、群众站着看”的吊诡景象。不少党员干部直言:“几十年前,基层村社的每家每户,都以将自己的房前屋后打扫得一尘不染为荣,根本不需要政府去说去管。”
乡村振兴战略秉承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内涵着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基层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村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提升基层群众幸福指数的现实举措。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大幅跃升和群众获得感的持续强化,基层村社的房子越修越气派、装修越买越精致,为什么群众对自己房前屋后的卫生情况却置若罔闻?归根结底就是,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治理的内生动力不足。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推进过程之中,没有深化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全民参与的氛围也不够浓厚。另外就是,相关工作没有考虑到群众的接受能力和生活习惯,不够深入人心和接地气,少数群众“等靠要”的思想也相对严重。
立足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奋进坐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更应当从“心”缔造。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制度激励,确保群众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得以落实,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支持基层村社多组织开展传统文化、生态环保等相关教育活动,将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绿色发展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健康意识。结合基层实际,多让群众“唱主角”“当先锋”,既提升村社“颜值”,又让群众得到实惠。激发群众“我参与、我受益”的内生动力,彻底扭转长期存在的环境“脏乱差”的局面,打造一批“洁净美”的“样板小桃源”。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仲旺(荆州监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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