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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评】东湖评论:以“共同缔造”汲取群众之力,奔赴幸福生活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8日14:26 来源: 荆楚网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每个县(市、区)确定5—10个城乡社区(农村自然湾、城市居民小区)作为试点,探索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方法和机制,到今年年底前培养一批掌握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的骨干人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共同缔造”活动在全省广泛开展,不断取得实效。美好环境,人人向往;幸福生活,人人追求。开展共同缔造是时代之需,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有效手段。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此次共同缔造活动的开展,就是一切为了人民,一切发展成果由人们共享的实际举措,不管是从活动开展的指导思想,还是活动的基本方法,无不彰显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湖北省兴山县峡口镇岩岭村近年来紧紧围绕该县乡村振兴规划,厚植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区位优势,通过盘活百年杉树,发展乡村民宿,品尝山野美味,开展丛林探险为主题,对大杉树周边居民住宅院落进行改造,恢复特色民居古朴风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村积极清除陈年垃圾,同时硬化通村公路14.5公里、新建观景平台、开发了丛林探险、攀岩等十多个休闲项目,并建成了800亩茶叶、药材、小水果采摘基地。通过大力发展农文旅融合的旅游产业链,使该村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同时带动百姓增收致富。这是“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生动体现。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在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针对共同缔造明确指出: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从中得出,在共同缔造活动过程中,需要广大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目的就是为了让广大群众参与进来,共谋就是尊重群众的想法,集中群众的智慧;共建就是发挥人民群众的伟力,凝聚起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合力;共管就是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让人民群众全过程参与管理、参与监督;共评就是活动开展的效果到底怎么样,只有人民群众说了算,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是共同缔造活动开展质效的评价标准;共享就是共同缔造活动所带来的一切成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共同缔造是一项持久性的系统工程,激发群众主体意识非一朝一夕之功。分类施策,为每一类群体搭建起有效的参与载体和平台,才能最大限度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基层治理向深处发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任月(宜昌兴山)

责编:王舒娴

【责任编辑:王舒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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