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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东湖评论:能“上”能“下”,方能有“为”有“位”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1日20:46 来源: 荆楚网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制度规范。时隔七年,党中央修订《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这是始终保持百年大党生机活力的战略考量,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成果。

千秋大业在用人,事业兴衰在干部。据人社部2016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6.7万人,随着国家各项事业的不断壮大,公务员数量也在稳步扩大,如何推动干部队伍“能上能下”,党中央推进改革的步伐始终未曾停歇。从2015年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出台干部“能上能下”的试行规定,到此次修改,表明了党中央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的决心,对于全党上下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让干部能上能下,能上是激励,是为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新《规定》进一步突出了“实干”导向,着力通过制度建设和用人机制创新选拔一批“实干”干部,让干部正当其用、用当其时,事实上,我们党历来注重对干部的正向激励,重视选用能力出众、实绩明显、作风优良的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从实际情况来看,干部队伍整体上是过硬的,在打赢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灾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了一大批“担当作为、务实重行”的干部,如五峰县“扶贫县官”罗官章扎根深山19年,带领农民种植天麻增收1.8亿元,将年轻生命永远定格在脱贫攻坚战场上的第一书记黄文秀……他们无不迎难而上、勇于担当。

让干部能上能下,能下是治标,在于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新《规定》一方面强调严格执行已有的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另一方面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情形、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确规范。需要各方要引导干部树牢“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打破“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等认知偏见,摒弃“多栽花少种刺”“多份人情多条路”等处世哲学,形成上、下都是正常人事安排的共识。要注重评价手段融通、显绩潜绩相贯通、定性定量结合等方式,把概念变成指标,探索设立负面清单、通报典型案例等予以明确,消除模糊空间、灰色地带。

让干部能上能下,重在导向,在于引导更多资源力量向基层下沉。新《规定》明确提出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要让《规定》走心入心,需要我们加强政策宣传。同时,要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不能一下了之,对于被下干部应“一人一策”,提高岗位匹配度,加强后续跟踪考察和管理,让“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让干部“能上能下”,体现的是一种政治导向,肯定的是一种人格力量,形成的是一种社会风气。这种好导向定会让有为者有舞台,有为者更有位,会让越来越多的人干事有盼头、创业有劲头,以奋发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大展身手。

稿源:荆楚网

作者:谭金山(宜昌西陵区)

责编:詹蔷

【责任编辑: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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